植物品种创新国际法律机制研究
发布时间:2021-02-22 02:42
在全球一体化背景下,随着植物育种技术的迅猛发展和植物产品市场的不断拓展,植物遗传资源的经济价值日益凸显,植物育种研发的激励机制也成为各国法律制度不可或缺的内容。然而,发展中国家在植物遗传资源保护和植物新品种保护方面陷入“双重被动、雪上加霜”的难堪局面,不仅其植物遗传资源被发达国家肆意“窃取”,而且所培育出的植物产品返销回来还攫取其巨额利润;同时,发展中国家因缺乏资金支持无法建立健全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制度,难以进行自主创新研发。为此,在综合评价相关国际立法和各国保护模式的基础上,笔者提出对完善“植物品种创新国际法律机制”的构想,以确保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在21世纪的生物经济竞争中凭借各自优势获得利益分享,进而提高植物育种技术。本文首先对“植物品种创新国际法律机制”的概念进行介绍,讲解植物遗传资源和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各自含义、特点和意义。并由“孟山都案例”引出两种保护的结合,进而说明“植物品种创新国际法律机制”的研究意义。其次,分别介绍植物遗传资源保护和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国际条约和典型保护模式,并进行横向比较和综合评价。复次,深入探讨“植物品种创新的国际法律机制”的建构模式,主要就植物遗传资源...
【文章来源】: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8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植物品种创新国际法律机制概述
第一节 植物遗传资源保护
一、遗传资源的概念
二、植物遗传资源的界定
三、农业遗传资源权
四、植物遗传资源保护的研究价值
第二节 植物新品种保护
一、植物新品种的内涵及特征
二、植物新品种权
三、植物新品种保护的重要性
第三节 “两种保护”相结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结合的必要性——时代背景和现实依据
二、植物品种创新国际法律机制的立足点、内涵及外延
三、植物品种创新国际法律机制的具体特点
四、结合的可行性——实践应用价值
第四节 孟山都案例——“两种保护”的碰撞
一、缘起
二、法律缺位将引发我国经济安全问题
三、我国建立植物品种创新法律机制的意义
第五节 本章小结
第二章 植物遗传资源保护的国际立法与保护模式
第一节 《生物多样性公约》(CBD)及《波恩准则》
一、公约宗旨与主要内容
二、CBD 的基本原则
三、国际范围内生效的阻力
四、《遗传资源获取和公正公平惠益分享的波恩准则》
第二节 《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ITPGR)
一、《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的宗旨与目标
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限制问题
三、明确农民权利和建立多边系统
第三节 巴西模式
一、植物遗传资源的生态保护概况
二、植物遗传资源的立法保护概况
三、对巴西模式的评价与建议
第四节 印度模式
一、生物多样性现状
二、遗传资源的立法保护典范——《生物多样性法》
三、对印度模式的评价与建议
第五节 本章小结
第三章 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国际立法与保护模式
第一节《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UPOVC)
一、UPOVC 的宗旨和主要文本
二、1978 年和1991 年文本内容的比较概览
三、UPOVC1991 年文本的进步意义
四、植物新品种的认定标准和测试体系
第二节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协议(TRIPS)
一、WTO 框架下的植物新品种保护
二、TRIPS 协议对植物新品种保护模式的规定
三、实践中的应用问题
第三节 美国对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模式及其运行
一、“双轨制”保护模式——专利法加专门法
二、美国“双轨制”之运行
三、对“双轨制”模式的评价与思考
四、美国植物品种创新法律机制的建构
第四节 欧盟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
一、欧盟植物新品种保护立法概述
二、欧盟植物新品种保护模式——名义上的专门法保护
三、对欧盟保护模式的综合评价
四、欧盟植物品种创新法律机制的探析
第五节 本章小结
第四章 植物品种创新国际法律机制之构建
第一节 植物品种单一保护的缺陷
一、植物遗传资源单一保护的不足
二、植物新品种单一保护的欠缺
三、互动保护的可行性分析
第二节 植物遗传资源保护与植物新品种保护的脱节
一、“南北矛盾”对国际法的呼声
二、CBD 与TRIPS 协议之间的冲突
三、“两种保护”脱节的现状分析
第三节 植物遗传资源保护与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接轨
一、CBD 与TRIPS 协议的协调
二、惠益分享制度——两种保护接轨的桥梁
三、对“两种保护”制度接轨的立法建议和理论分析
第四节 本章小结
第五章 中国植物品种创新法律机制的道路选择
第一节 “两种保护”的现状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植物遗传资源保护现状
二、植物新品种保护现状
三、中国植物品种创新法律机制尚未建立
第二节 完善植物遗传资源保护的立法建议
一、修订宪法确立对植物遗传资源的国家主权
二、出台《植物遗传资源保护条例》以解燃眉之急
三、时机成熟时颁布《植物遗传资源保护法》
第三节 健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立法对策
一、升“例”为“法”,为《条例》“正名”
二、颁布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法》
三、对转基因植物授予专利的设想
第四节 我国植物品种创新法律机制的制度展望
一、我国植物品种创新法律机制的政策性分析
二、获取优势植物遗传资源的战略步骤
三、建立“交叉强制许可”制度
四、强化政府在育种技术创新中的职能
第五节 本章小结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个人简历
学术论文
本文编号:3045319
【文章来源】: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8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植物品种创新国际法律机制概述
第一节 植物遗传资源保护
一、遗传资源的概念
二、植物遗传资源的界定
三、农业遗传资源权
四、植物遗传资源保护的研究价值
第二节 植物新品种保护
一、植物新品种的内涵及特征
二、植物新品种权
三、植物新品种保护的重要性
第三节 “两种保护”相结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结合的必要性——时代背景和现实依据
二、植物品种创新国际法律机制的立足点、内涵及外延
三、植物品种创新国际法律机制的具体特点
四、结合的可行性——实践应用价值
第四节 孟山都案例——“两种保护”的碰撞
一、缘起
二、法律缺位将引发我国经济安全问题
三、我国建立植物品种创新法律机制的意义
第五节 本章小结
第二章 植物遗传资源保护的国际立法与保护模式
第一节 《生物多样性公约》(CBD)及《波恩准则》
一、公约宗旨与主要内容
二、CBD 的基本原则
三、国际范围内生效的阻力
四、《遗传资源获取和公正公平惠益分享的波恩准则》
第二节 《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ITPGR)
一、《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的宗旨与目标
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限制问题
三、明确农民权利和建立多边系统
第三节 巴西模式
一、植物遗传资源的生态保护概况
二、植物遗传资源的立法保护概况
三、对巴西模式的评价与建议
第四节 印度模式
一、生物多样性现状
二、遗传资源的立法保护典范——《生物多样性法》
三、对印度模式的评价与建议
第五节 本章小结
第三章 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国际立法与保护模式
第一节《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UPOVC)
一、UPOVC 的宗旨和主要文本
二、1978 年和1991 年文本内容的比较概览
三、UPOVC1991 年文本的进步意义
四、植物新品种的认定标准和测试体系
第二节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协议(TRIPS)
一、WTO 框架下的植物新品种保护
二、TRIPS 协议对植物新品种保护模式的规定
三、实践中的应用问题
第三节 美国对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模式及其运行
一、“双轨制”保护模式——专利法加专门法
二、美国“双轨制”之运行
三、对“双轨制”模式的评价与思考
四、美国植物品种创新法律机制的建构
第四节 欧盟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
一、欧盟植物新品种保护立法概述
二、欧盟植物新品种保护模式——名义上的专门法保护
三、对欧盟保护模式的综合评价
四、欧盟植物品种创新法律机制的探析
第五节 本章小结
第四章 植物品种创新国际法律机制之构建
第一节 植物品种单一保护的缺陷
一、植物遗传资源单一保护的不足
二、植物新品种单一保护的欠缺
三、互动保护的可行性分析
第二节 植物遗传资源保护与植物新品种保护的脱节
一、“南北矛盾”对国际法的呼声
二、CBD 与TRIPS 协议之间的冲突
三、“两种保护”脱节的现状分析
第三节 植物遗传资源保护与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接轨
一、CBD 与TRIPS 协议的协调
二、惠益分享制度——两种保护接轨的桥梁
三、对“两种保护”制度接轨的立法建议和理论分析
第四节 本章小结
第五章 中国植物品种创新法律机制的道路选择
第一节 “两种保护”的现状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植物遗传资源保护现状
二、植物新品种保护现状
三、中国植物品种创新法律机制尚未建立
第二节 完善植物遗传资源保护的立法建议
一、修订宪法确立对植物遗传资源的国家主权
二、出台《植物遗传资源保护条例》以解燃眉之急
三、时机成熟时颁布《植物遗传资源保护法》
第三节 健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立法对策
一、升“例”为“法”,为《条例》“正名”
二、颁布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法》
三、对转基因植物授予专利的设想
第四节 我国植物品种创新法律机制的制度展望
一、我国植物品种创新法律机制的政策性分析
二、获取优势植物遗传资源的战略步骤
三、建立“交叉强制许可”制度
四、强化政府在育种技术创新中的职能
第五节 本章小结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个人简历
学术论文
本文编号:304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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