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际腐败犯罪与我国刑事实体法的调适
发布时间:2021-03-02 02:26
国际腐败犯罪是指公职人员或其他人员利用其职务谋取私利或滥用职权,或使公职人员或其他人员利用其职务谋取私利或滥用职权,从而触犯了国际公约有关规定并确定其实施者应当受到刑事制裁的行为。目前专门规定国际腐败犯罪的第一个全球性法律文件是2003年10月31日联大通过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该公约已于2005年12月14日在我国生效。按照国际法一般原理和公约的要求,为了打击国际腐败犯罪,我国应当按照公约所规定的最低定罪标准对我国刑事实体立法进行增删与修改,一来以恪尽缔约国之义务,二来也必将有利于我国同国际社会开展合作打击腐败犯罪。鉴于此,本文研究国际腐败犯罪的概念、特征和范围,并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的国际腐败犯罪定罪立法为参照,对我国刑事实体法中的腐败犯罪定罪立法进行系统性研究,查找存在的不足与差异,为完善我国反腐刑事立法提出意见和建议。本文共分三章九节。第一章国际腐败犯罪概述本章从“腐败”的社会学原意出发,结合当前国际、国内出现的新的腐败犯罪现象,解读“腐败”的刑法学含义并得出腐败犯罪和国际腐败犯罪的概念和刑法学特征,从历史演变的角度来阐明反国际腐败犯罪刑事立法体系的张弛,并以《国际反腐败...
【文章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4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第一章 国际腐败犯罪概述
第一节 腐败犯罪概述
一、“腐败”意义的刑法学解读
二、腐败犯罪的含义
第二节 国际腐败犯罪概述
一、国际腐败犯罪概念、特征
二、国际腐败犯罪的范围
第二章 国际与国内反腐败实体立法比较分析
第一节 贿赂(BRIBERY)犯罪体系
一、本国公职人员和私营部门内的贿赂((bribery of national officials and bribery of private sector)
二、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的贿赂犯罪(bribery of foreign public officials and officials of public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三、影响力交易罪(traffic of influence)
四、我国刑事实体法所规定的贿赂犯罪体系
五、两体系的对照
第二节 贪污、挪用等侵犯财产的腐败犯罪(EMBEZZLEMENT, MISAPPROPRIATION )
一、公约的规定
二、我国规定
三、两体系的对照
第三节 资产非法增加罪(ILLICIT ENRICHMENT)
一、公约的规定
二、我国的规定及与公约规定的对照
第四节 滥用职权行为(ABUSE OF FUNCTIONS)
一、公约的规定
二、我国的规定
三、两体系的对照
第三章 我国刑事实体法立法调适建议
第一节 贿赂犯罪体系的调适
一、罪名增设
二、犯罪构成要件的修改
第二节 贪污、挪用等侵犯财产犯罪的调适
第三节 巨额资产来源不明罪与滥用职权犯罪的调适
结语
主要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3058427
【文章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4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第一章 国际腐败犯罪概述
第一节 腐败犯罪概述
一、“腐败”意义的刑法学解读
二、腐败犯罪的含义
第二节 国际腐败犯罪概述
一、国际腐败犯罪概念、特征
二、国际腐败犯罪的范围
第二章 国际与国内反腐败实体立法比较分析
第一节 贿赂(BRIBERY)犯罪体系
一、本国公职人员和私营部门内的贿赂((bribery of national officials and bribery of private sector)
二、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的贿赂犯罪(bribery of foreign public officials and officials of public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三、影响力交易罪(traffic of influence)
四、我国刑事实体法所规定的贿赂犯罪体系
五、两体系的对照
第二节 贪污、挪用等侵犯财产的腐败犯罪(EMBEZZLEMENT, MISAPPROPRIATION )
一、公约的规定
二、我国规定
三、两体系的对照
第三节 资产非法增加罪(ILLICIT ENRICHMENT)
一、公约的规定
二、我国的规定及与公约规定的对照
第四节 滥用职权行为(ABUSE OF FUNCTIONS)
一、公约的规定
二、我国的规定
三、两体系的对照
第三章 我国刑事实体法立法调适建议
第一节 贿赂犯罪体系的调适
一、罪名增设
二、犯罪构成要件的修改
第二节 贪污、挪用等侵犯财产犯罪的调适
第三节 巨额资产来源不明罪与滥用职权犯罪的调适
结语
主要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3058427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uojifa/30584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