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适用的法”在我国的适用研究
发布时间:2017-04-15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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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直接适用的法”这一理论体系发展至今,已有半个多世纪,该理论在国际上已经发展成熟。作为法律选择的一种方式,在解决双方当事人纠纷时直接适用,而不依赖于援引冲突规范,故而具有独特性和新颖性。在现今国际民商事交往,各个国家基于自身利益的维护和交往便利,对该制度的接纳程度在逐步提升。我国对该制度的认识也在逐步加深,越来越多的国内国际私法学者对这一理论进行深入研究,理论上的问题探讨的越来越清晰。但是,在立法中的一些疑难问题还是缺乏清晰的界定,某些条文的规定并不是很全面,以致反映在司法过程中也出现一些问题,如对强制性规范的限定不明确,以及与其他相关规范的适用混淆都是对较为突出的问题,需要进行深层次的分析和完善。本文先对“直接适用的法”理论进行探究,从理论基础上分析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然后对其与其他规范进行对比,分析问题存在的根源,并且借鉴国际上其他国家的立法和司法经验,以求在复杂多变的国际以及国内的经济条件下,进一步地完善相关立法,为司法过程中的问题寻求解决办法,从而为我国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审理提供更好的借鉴。
【关键词】:直接适用的法 强制性规定 冲突规范 公共利益
【学位授予单位】:北方工业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D997
【目录】:
- 摘要3-4
- ABSTRACT4-7
- 第一章 绪论7-9
- 1.1 研究背景7
- 1.2 研究内容7-9
- 第二章 “直接适用的法”概述9-16
- 2.1 理论背景9-10
- 2.2 “直接适用的法”的涵义10-12
- 2.2.1 “直接适用的法”的定义10-11
- 2.2.2 “直接适用的法”的本质11-12
- 2.3 “直接适用的法”的性质及调整方式12-14
- 2.4 与其他相关规范的关系14-16
- 第三章 国外关于“直接适用的法”相关规定及实践16-20
- 3.1 欧盟及其成员国关于“直接适用的法”规定16-19
- 3.2 瑞士关于“直接适用的法”规定19
- 3.3 美国关于“直接适用的法”规定19-20
- 第四章 我国“直接适用法”之立法现状及评析20-24
- 4.1 立法现状20-21
- 4.2 对立法现状的评析21-24
- 4.2.1 对现行立法的肯定评价21-22
- 4.2.2 现行立法存在的问题22-24
- 第五章 司法实践之现状及存在的问题24-28
- 5.1 与法律规避的适用混淆24-25
- 5.2 与公共秩序保留的适用混淆25-26
- 5.3 与单边冲突规范的适用混淆26-28
- 第六章 我国“直接适用的法”的立法完善28-30
- 6.1 进一步完善适用范围28
- 6.2 明确与其他规范的划分标准28-29
- 6.3 明确对外国直接适用的强制性规范的态度29-30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30-31
- 7.1 主要结论30
- 7.2 研究展望30-31
- 参考文献31-34
- 致谢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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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胡加祥;;一个学理与实践中的难题——条约与协议在美国的直接适用与间接适用机理分析[J];太平洋学报;2012年03期
2 冰青,陈立虎;“直接适用的法”之解析[J];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2002年01期
3 谭民;付文佚;舒e,
本文编号:308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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