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内国仲裁理论之发展、证成及实践应用
发布时间:2021-04-07 13:50
非内国仲裁理论是伴随着国际商事仲裁日益蓬勃而在上世纪八十年代萌芽的一种理论。早先的非内国仲裁理论强调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在国际商事仲裁中的统治地位,认为国际商事仲裁可以不受仲裁程序地国的法律的限制,仲裁裁决的效力也不必由仲裁地国的法律赋予。而到了二十一世纪,非内国仲裁理论又有了新的发展,将非内国化的触角伸向了仲裁协议的各个方面。这种理论产生伊始,就遭受强烈的质疑,因为它彻底地颠覆了传统的仲裁地理论,但是无论是从私主体还是国家、抑或仲裁协议本身的角度,该理论都具有其合理性。而且在实践中,除了其发源地法国的积极应用,连一向保守的英国也开始逐渐接受并实践该理论,而且国际条约中对该理论的接受程度也越来越高。除此之外,在一些新兴领域如网上仲裁,该理论的实用价值也日渐凸显。本文是通过对传统和发展了的非内国仲裁理论的介绍入手,先证明该理论存在的合理性再分析探讨其在实践运用方面的最新发展趋势,最终得出结论:若能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正,非内国仲裁理论的发展空间将更加广阔.
【文章来源】:外交学院北京市
【文章页数】:4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非内国仲裁理论的内涵解析
(一) 非内国仲裁理论的内涵与起源
1. 理论内涵
2. 关于非内国仲裁理论的起源问题
3. 非内国仲裁与非本国仲裁
(二) 非内国仲裁理论的最新发展
1. 仲裁协议的准据法
2. 不可约定排除适用的规则
3. 关于确定合同准据法的冲突法规则
4. 跨国规则被当事人选为合同准据法
5. 当事人未选择法律时仲裁员对合同适用法的确认
6. 根据法院地法被撤销的仲裁裁决的存续
二、非内国仲裁理论的证成
(一) 国家公权力和仲裁自治间的博弈——非内国仲裁理论的必要性
1. 仲裁的发展历史是公权力与私权利此消彼长的过程
2. 仲裁是国家让渡主权和当事人授权的结合产物
(二) “自治”在仲裁中的突出作用——非内国仲裁理论的合理性
1. 对当事人自治说的坚持
2. 对“仲裁地理论”的误读
(三) 实践和法律间的“时差”——非内国仲裁理论的前瞻性
三、非内国仲裁理论的实践与发展应用
(一) 非内国仲裁理论在主要国家的实践
1. 大陆法系代表——法国
2. 英美法系代表——英国
(二) 国际条约对非内国仲裁理论的认可和应用
(三) 非内国仲裁理论应用领域的扩展——网上仲裁
结论
致谢
参考书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非内国仲裁理论对仲裁地选择的影响研究[J]. 张娅娅. 仲裁研究. 2008(04)
[2]准据法的非国内法化:理想抑或现实——兼评我国《民法典(草案)》第9编第4、50条之相应规定[J]. 贺万忠. 东方法学. 2008(02)
[3]从旭普林公司案看我国法院对国际商事仲裁的监督[J]. 赵秀文. 时代法学. 2007(06)
[4]非内国仲裁理论评论[J]. 聂咏青. 法律适用. 2005(09)
[5]“非国内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探析[J]. 朱克鹏. 安徽大学学报. 1996(01)
[6]市场经济和意思自治[J]. 江平,张礼洪. 法学研究. 1993(06)
本文编号:3123609
【文章来源】:外交学院北京市
【文章页数】:4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非内国仲裁理论的内涵解析
(一) 非内国仲裁理论的内涵与起源
1. 理论内涵
2. 关于非内国仲裁理论的起源问题
3. 非内国仲裁与非本国仲裁
(二) 非内国仲裁理论的最新发展
1. 仲裁协议的准据法
2. 不可约定排除适用的规则
3. 关于确定合同准据法的冲突法规则
4. 跨国规则被当事人选为合同准据法
5. 当事人未选择法律时仲裁员对合同适用法的确认
6. 根据法院地法被撤销的仲裁裁决的存续
二、非内国仲裁理论的证成
(一) 国家公权力和仲裁自治间的博弈——非内国仲裁理论的必要性
1. 仲裁的发展历史是公权力与私权利此消彼长的过程
2. 仲裁是国家让渡主权和当事人授权的结合产物
(二) “自治”在仲裁中的突出作用——非内国仲裁理论的合理性
1. 对当事人自治说的坚持
2. 对“仲裁地理论”的误读
(三) 实践和法律间的“时差”——非内国仲裁理论的前瞻性
三、非内国仲裁理论的实践与发展应用
(一) 非内国仲裁理论在主要国家的实践
1. 大陆法系代表——法国
2. 英美法系代表——英国
(二) 国际条约对非内国仲裁理论的认可和应用
(三) 非内国仲裁理论应用领域的扩展——网上仲裁
结论
致谢
参考书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非内国仲裁理论对仲裁地选择的影响研究[J]. 张娅娅. 仲裁研究. 2008(04)
[2]准据法的非国内法化:理想抑或现实——兼评我国《民法典(草案)》第9编第4、50条之相应规定[J]. 贺万忠. 东方法学. 2008(02)
[3]从旭普林公司案看我国法院对国际商事仲裁的监督[J]. 赵秀文. 时代法学. 2007(06)
[4]非内国仲裁理论评论[J]. 聂咏青. 法律适用. 2005(09)
[5]“非国内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探析[J]. 朱克鹏. 安徽大学学报. 1996(01)
[6]市场经济和意思自治[J]. 江平,张礼洪. 法学研究. 1993(06)
本文编号:312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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