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区际私法争端司法解决的困境、实质及出路:以法律利益协调为视角(英文)
发布时间:2021-06-02 21:15
大中华区下两岸四地分属四个不同法域。在四个法域间解决私法争端存在着诸多法律上的困境,如管辖权、法律适用与法院判决的认可执行等。虽然四个法域之域内法及跨域之双边协议对法域间私法争端的解决有所规定,但这些规定或为单方面规则,或参照国际私法之规则,都没有体现出中国区际私法的特殊性。中国区际私法争端司法解决应以法律利益协调为出发点,建立法域之间、法院之间、立法者及利益相关者之间良好的沟通机制。从而实现从独白走向商谈,从独行其事到平等尊重与交往。
【文章来源】:China Legal Science. 2019,7(03)
【文章页数】:22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哈贝马斯的法律商谈理论及其中国化的意义[J]. 孙桂林. 法学杂志. 2010(03)
本文编号:3210765
【文章来源】:China Legal Science. 2019,7(03)
【文章页数】:22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哈贝马斯的法律商谈理论及其中国化的意义[J]. 孙桂林. 法学杂志. 2010(03)
本文编号:3210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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