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海洋法律外交实践与能力提升
发布时间:2021-06-21 11:33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积极开展海洋法律外交,在深度参与全球与区域海洋治理、推动海洋规则构建与完善、促进涉海国际组织运作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有效维护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为国内海洋事业与经济社会总体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我国在实践中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海洋法律外交,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过程中提出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落实"一带一路"倡议与发展"蓝色伙伴关系",为全球海洋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尽管我国海洋法律外交已取得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重大进步,但仍因历史和现实因素存在不足。我国海洋法律外交能力的提升需要全方位、系统化、综合性的努力,以外交部门为主导,充分发挥海军外交、海洋合作外交、涉海民间外交的辅助作用,实现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目标,促进世界海洋秩序和平稳定。
【文章来源】:理论月刊. 2019,(10)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一、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海洋法律外交典型实践
(一)推动国际规则构建,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
(二)促进区域规则构建,实现地区海洋争端解决
(三)促进涉海国际组织发展,履行我国在国际海洋发展中的责任
二、我国海洋法律外交形成的中国特色
(一)我国海洋法律外交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与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
(二)我国海洋法律外交为发展“一带一路”倡议与构建“蓝色伙伴关系”提供保障
(三)我国海洋法律外交促进构建新型国际关系与发展周边国家海洋关系
三、我国海洋法律外交取得的显著改变与进步
(一)从选择国际阵营和利益集团到维护全人类共同利益
(二)从被动顺应国际潮流趋势到主动引领海洋规则制度新发展
(三)从以外交和国防为主要争端解决途径到综合运用各手段维护海洋权益
四、我国海洋法律外交存在的不足
(一)我国海洋法律外交起步较晚,发展水平落后于传统海洋强国
(二)我国对海洋法的工具性价值认知不足,规则解释与适用能力有待增强
(三)我国在全球海洋治理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与国家综合国力和整体定位仍不匹配
五、未来我国海洋法律外交能力提升途径
(一)外交人员提升能力,成为海洋法律外交的中坚力量
(二)海军外交开展友好交流,传递海洋治理的理念与信息
(三)海洋合作外交促进共同发展,实现互利共赢
(四)涉海民间外交发挥各界力量,社会整体密切合作
六、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南海岛礁建设对维护我国南海主权与海洋权益的多重意义[J]. 余敏友,张琪悦. 边界与海洋研究. 2019(02)
[2]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国际法构建[J]. "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国际法"课题组,黄惠康,何志鹏,张辉,余敏友,易显河,秦天宝,黄志雄. 武大国际法评论. 2019(01)
[3]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的中国国际公法学:特点、问题与趋势[J]. 杨泽伟. 武大国际法评论. 2018(06)
[4]我国边界海洋问题与中国特色的边海外交[J]. 海民. 边界与海洋研究. 2018(06)
[5]新时代中国立法发展的理念与实践[J]. 封丽霞.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05)
[6]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科学内涵、战略布局与实践要求[J]. 冯维江. 国际展望. 2018(03)
[7]新时代中国特色边界与海洋外交政策:基础、内涵与挑战[J]. 孔令杰. 边界与海洋研究. 2018(01)
[8]国际海洋政治发展趋势与中国的战略抉择[J]. 胡波. 国际问题研究. 2017(02)
[9]《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北极事务的影响[J]. 杨瑛. 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06)
[10]美国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较量[J]. 沈雅梅. 美国问题研究. 2014(01)
本文编号:3240599
【文章来源】:理论月刊. 2019,(10)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一、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海洋法律外交典型实践
(一)推动国际规则构建,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
(二)促进区域规则构建,实现地区海洋争端解决
(三)促进涉海国际组织发展,履行我国在国际海洋发展中的责任
二、我国海洋法律外交形成的中国特色
(一)我国海洋法律外交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与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
(二)我国海洋法律外交为发展“一带一路”倡议与构建“蓝色伙伴关系”提供保障
(三)我国海洋法律外交促进构建新型国际关系与发展周边国家海洋关系
三、我国海洋法律外交取得的显著改变与进步
(一)从选择国际阵营和利益集团到维护全人类共同利益
(二)从被动顺应国际潮流趋势到主动引领海洋规则制度新发展
(三)从以外交和国防为主要争端解决途径到综合运用各手段维护海洋权益
四、我国海洋法律外交存在的不足
(一)我国海洋法律外交起步较晚,发展水平落后于传统海洋强国
(二)我国对海洋法的工具性价值认知不足,规则解释与适用能力有待增强
(三)我国在全球海洋治理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与国家综合国力和整体定位仍不匹配
五、未来我国海洋法律外交能力提升途径
(一)外交人员提升能力,成为海洋法律外交的中坚力量
(二)海军外交开展友好交流,传递海洋治理的理念与信息
(三)海洋合作外交促进共同发展,实现互利共赢
(四)涉海民间外交发挥各界力量,社会整体密切合作
六、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南海岛礁建设对维护我国南海主权与海洋权益的多重意义[J]. 余敏友,张琪悦. 边界与海洋研究. 2019(02)
[2]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国际法构建[J]. "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国际法"课题组,黄惠康,何志鹏,张辉,余敏友,易显河,秦天宝,黄志雄. 武大国际法评论. 2019(01)
[3]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的中国国际公法学:特点、问题与趋势[J]. 杨泽伟. 武大国际法评论. 2018(06)
[4]我国边界海洋问题与中国特色的边海外交[J]. 海民. 边界与海洋研究. 2018(06)
[5]新时代中国立法发展的理念与实践[J]. 封丽霞.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05)
[6]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科学内涵、战略布局与实践要求[J]. 冯维江. 国际展望. 2018(03)
[7]新时代中国特色边界与海洋外交政策:基础、内涵与挑战[J]. 孔令杰. 边界与海洋研究. 2018(01)
[8]国际海洋政治发展趋势与中国的战略抉择[J]. 胡波. 国际问题研究. 2017(02)
[9]《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北极事务的影响[J]. 杨瑛. 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06)
[10]美国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较量[J]. 沈雅梅. 美国问题研究. 2014(01)
本文编号:3240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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