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交易中银行审单规则研究
发布时间:2021-06-23 02:19
银行审单是信用证交易的中心环节,与开证申请人、受益人和银行的利益具有重要关系。信用证法律主要表现为国际惯例和个别国家的成文法,相互之间差异很大,甚至截然相反,这对银行全面恰当地遵循审单规则造成了极大的困难和不便,这也是国内银行在国际诉讼中屡屡涉诉、败诉的重要原因。为了给银行在遵循审单规则方面提供一个比较全面的法律指引,笔者通过对信用证法律文件的分析,以及对各国近百个信用证判例的整理归纳,并采取比较研究、判例研究、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的方法,重点论述信用证交易中银行审单应遵循的主体规则、实体规则和程序规则。 全文共五万余字,除引言外,由三部分组成。下面对文章主要内容作简要阐述。 第一部分:信用证交易中的审单主体规则。该部分重点分析了审单义务主体和对审单主体的要求。信用证交易中可能的审单主体有开证行、保兑行、议付行和经授权/指定进行保兑/议付的通知行,但缄默保兑行,未经授权/指定进行保兑/议付的通知行,和开证申请人都不是统一惯例下的合格审单主体。审单银行应富有信用证审单方面的丰富经验,知晓信用证及与贸易有关的常见惯例,但不必知晓任何特殊的贸易或商业惯例。审单银行应合理谨慎的履行审...
【文章来源】: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市
【文章页数】:8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内容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部分 信用证交易中的审单主体规则
一、审单银行范围的界定
(一) 开证行
(二) 保兑行
(三) 通知行
(四) 议付行
二、开证申请人不是合格审单主体
三、对审单银行的要求
(一) 有经验的审单人
(二) 合理谨慎的审单人
第二部分 信用证交易中银行审单的实体规则
一、传统的审单标准
(一) 机械性审单标准:镜像标准
(二) 灵活性审单标准:实质相符
(三) 原则性审单标准:严格相符
(四) 复合险审单标准:双重标准
二、审单的综合标准
(一) 表面严格相符原则
(二) 严格相符的例外
第三部分 信用证交易中银行审单的程序规则
一、独立审单
二、审单期限
(一) UCP500的规定
(二) UCC的规定
(三) 合理时间的界定
三、拒付通知
(一) 拒付通知的内容
(二) 拒付通知的方式
(三) 拒付通知的期限
四、不当拒付的后果
结语
参考书目
本文编号:3244019
【文章来源】: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市
【文章页数】:8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内容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部分 信用证交易中的审单主体规则
一、审单银行范围的界定
(一) 开证行
(二) 保兑行
(三) 通知行
(四) 议付行
二、开证申请人不是合格审单主体
三、对审单银行的要求
(一) 有经验的审单人
(二) 合理谨慎的审单人
第二部分 信用证交易中银行审单的实体规则
一、传统的审单标准
(一) 机械性审单标准:镜像标准
(二) 灵活性审单标准:实质相符
(三) 原则性审单标准:严格相符
(四) 复合险审单标准:双重标准
二、审单的综合标准
(一) 表面严格相符原则
(二) 严格相符的例外
第三部分 信用证交易中银行审单的程序规则
一、独立审单
二、审单期限
(一) UCP500的规定
(二) UCC的规定
(三) 合理时间的界定
三、拒付通知
(一) 拒付通知的内容
(二) 拒付通知的方式
(三) 拒付通知的期限
四、不当拒付的后果
结语
参考书目
本文编号:3244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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