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国籍属性研究
发布时间:2021-07-14 04:10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不断推进,我国的仲裁市场也面临越来越开放的局面,国际商事仲裁由于其具有高效和私密的特性而被越来越多人青睐。在国际商事仲裁中,一项仲裁裁决是否应该具有一国国籍以及如何判定仲裁裁决的国籍成为需要解决的“先决问题”,原因在于法院对本国仲裁裁决和外国仲裁裁决享有的权利不同。法院可以撤销本国的仲裁裁决,而对外国仲裁裁决不具有撤销权。根据《纽约公约》的规定,对于外国仲裁裁决,法院只能承认与执行或者拒绝承认与执行。本文从国际商事仲裁中对于裁决国籍的判定标准以及我国的司法实践出发,对仲裁裁决国籍界定中的问题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分析。论文主体内容由四个部分构成,以下做具体表述。第一部分是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国籍的基础理论。主要介绍了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国籍的含义以及区分仲裁裁决国籍的必要性。第二部分是对仲裁裁决国籍的认定标准的分析。对于仲裁裁决的国籍,各个国家由于其国情和文化的不同,制定的评定标准也不尽相同。而《纽约公约》在基于尊重各国定制的关于判断仲裁裁决国籍的标准上,提出了两大标准,第一,地域标准;第二,非内国裁决标准;《纽约公约》通过这两大标准对仲裁裁决的国籍冲突进行协调。第三部分是我国...
【文章来源】:河北科技大学河北省
【文章页数】:4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引言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研究现状
1.2.1 国内研究现状
1.2.2 国外研究现状
1.3 研究方法
1.3.1 文献分析法
1.3.2 实证研究法
1.3.3 对比分析法
1.4 创新与不足
第2章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国籍概述
2.1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国籍的含义
2.1.1 国际法上的国籍
2.1.2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国籍
2.2 区分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国籍的必要性
第3章 判定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国籍的实践
3.1 各国判定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国籍的标准
3.1.1 仲裁地标准
3.1.2 仲裁程序法标准
3.1.3 混合标准
3.1.4 其他标准
3.2 《纽约公约》下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国籍的判定标准
3.2.1 地域标准
3.2.2 “非内国裁决”标准
3.2.3 互惠保留
3.3 “非内国化”理论对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国籍的弱化
3.3.1 “非内国化”理论的产生和影响
3.3.2 “非内国化”理论的内容
3.3.3 “非内国化”理论与《纽约公约》下“非内国裁决”的区别
第4章 我国判定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国籍的实践困惑
4.1 我国的现行判定标准
4.2 我国的判定标准与《纽约公约》的冲突
4.3 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4.3.1 现行标准无法判定临时仲裁裁决国籍
4.3.2 现行标准易引起我国司法适用混乱
第5章 完善我国判定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国籍的建议
5.1 修改现行判定标准的必要性
5.1.1 我国现行判定标准与当今仲裁理念不符
5.1.2 “地域标准”可以实现仲裁自治和司法监督间的平衡
5.2 立法协调
5.2.1 构建临时仲裁制度
5.2.2 将“地域标准”纳入我国《仲裁法》
5.2.3 在《民事诉讼法》中明确“仲裁裁决国籍”的概念
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所发表的论文
致谢
本文编号:3283383
【文章来源】:河北科技大学河北省
【文章页数】:4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引言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研究现状
1.2.1 国内研究现状
1.2.2 国外研究现状
1.3 研究方法
1.3.1 文献分析法
1.3.2 实证研究法
1.3.3 对比分析法
1.4 创新与不足
第2章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国籍概述
2.1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国籍的含义
2.1.1 国际法上的国籍
2.1.2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国籍
2.2 区分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国籍的必要性
第3章 判定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国籍的实践
3.1 各国判定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国籍的标准
3.1.1 仲裁地标准
3.1.2 仲裁程序法标准
3.1.3 混合标准
3.1.4 其他标准
3.2 《纽约公约》下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国籍的判定标准
3.2.1 地域标准
3.2.2 “非内国裁决”标准
3.2.3 互惠保留
3.3 “非内国化”理论对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国籍的弱化
3.3.1 “非内国化”理论的产生和影响
3.3.2 “非内国化”理论的内容
3.3.3 “非内国化”理论与《纽约公约》下“非内国裁决”的区别
第4章 我国判定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国籍的实践困惑
4.1 我国的现行判定标准
4.2 我国的判定标准与《纽约公约》的冲突
4.3 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4.3.1 现行标准无法判定临时仲裁裁决国籍
4.3.2 现行标准易引起我国司法适用混乱
第5章 完善我国判定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国籍的建议
5.1 修改现行判定标准的必要性
5.1.1 我国现行判定标准与当今仲裁理念不符
5.1.2 “地域标准”可以实现仲裁自治和司法监督间的平衡
5.2 立法协调
5.2.1 构建临时仲裁制度
5.2.2 将“地域标准”纳入我国《仲裁法》
5.2.3 在《民事诉讼法》中明确“仲裁裁决国籍”的概念
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所发表的论文
致谢
本文编号:3283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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