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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争端解决报告先例价值之争

发布时间:2021-08-27 14:14
  争端解决机制有助于提升多边贸易体制的可靠性和可预测性,是世贸组织重要支柱之一。司法实践中,上诉机构报告获得较高先例价值,此后裁决机构只有在存在"令人信服的理由"的情况下才能予以背离。美国认为此类实践构成遵循先例,而其他WTO成员认为这不过是法理一致性原则的适用而已。考诸上诉机构形成稳定先例制度的历程,可以发现,"令人信服理由"方法下的先例有其独特性。该先例制度赋予上诉机构较大的司法造法权。为限制上诉机构司法造法,在法律话语和宪政结构限制相对乏力的情况下,美国动用了现实政治限制机制,但也因此严重威胁争端解决机制的正常运行,导致世贸组织面临前所未有的生存危机。与美国强化上诉机构的司法问责诉求不同,其他WTO成员更倾向于认可其司法独立价值。相对于其他更为激进的改革方案,明确引入法理一致性原则有助于缓和美国对上诉机构司法造法的担忧,同时可以继续维护上诉机构的司法独立。 

【文章来源】:法学评论. 2019,37(06)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4 页

【文章目录】:
一、先例价值之争的制度根源
    (一)法律话语限制机制
    (二)宪政结构限制机制
    (三)现实政治限制机制
        (1)上诉机构人员遴选过程限制。
        (2)威胁重写DSU规则。
        (3)通过外交声明表示反对。
        (4)公然反抗和质疑特定裁决的正当性。
二、先例价值之争的思维框架
    (一)判决获得先例价值的三种模式
    (二)遵循先例原则下争端解决报告的定性
    (三)法理一致性原则下争端解决报告的定性
三、先例价值之争的具体语境
    (一)“令人信服的理由”标准的提出
    (二)“令人信服的理由”标准的体系意义
    (三)“令人信服的理由”标准的体系影响
四、先例价值之争的改革启示
    (一)“司法三难困境”下上诉机构的选择
    (二)“司法三难困境”下各类改革方案
    (三)先例价值定性作为WTO争端解决机制改革的突破点
五、结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世界贸易组织改革:全球方案与中国立场[J]. 廖凡.  国际经济评论. 2019(02)
[2]上诉机构的条约解释判理或先例之辨——兼论WTO争端解决机制改革[J]. 张乃根.  国际经济评论. 2019(02)
[3]垂范与指导作用——WTO体制中“事实上”的先例原则[J]. 赵维田.  国际贸易. 2003(09)



本文编号:3366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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