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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时代与“一带一路”的法治建设

发布时间:2021-09-04 06:23
  人类已进入"全球化"时代,"一带一路"建设是我国倡导的"全球化"的新模式。"一带一路"建设中也包括着"法治"建设,而这一"法治"既是"法治中国"的一个构成部分,又超出了国内的"法治"建设,可归于"法律全球化"之中。不过,它又不同于世界上现存的带有明显"西方法律文化"或"西化"色彩的"法律全球化"。因为它所走的不是暴力征服和文化侵略之路,而是平等协商、和平共赢之路;它产生的"全球性"的法律是一体多元的,既融合了全球内所有法律文化中合理的元素,使它们达到某种程度的统一,又保留了各种法律文化的独特基因,使它们能独立的存在和发展;它所追求的也不是西方少数霸权主义国家的私利,而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繁荣和进步。 

【文章来源】: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19,34(02)

【文章页数】:12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我国法治建设的新维度[J]. 严存生.  浙江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3)
[2]大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J]. 吴爱英.  求是. 2014(24)
[3]“一带一路”助推区域大合作[J]. 李壮.  今日中国(中文版). 2014(09)
[4]“一带一路”打开“筑梦空间”[J]. 强子.  当代江西. 2014(08)



本文编号:3382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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