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宪章条约》下可再生能源投资仲裁案及启示——以西班牙投资仲裁案为主线的考察
发布时间:2021-09-25 04:59
为了加速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多数国家都制定了相关激励措施以吸引跨国公司的投资。但是,随着政策的变化,相关的法律争端也随之产生。除了国际贸易争端以外,与可再生能源相关的投资争端也大量出现,其中以西班牙最为典型,所涉投资案件也最多。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我国投资者在海外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投资会大幅增加。与此同时,我国能源领域对外开放的幅度正在加大,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外资也会越来越多,但我国现有法律制度并不足以规范可再生能源的未来发展。本文分析西班牙相关法律政策变化及仲裁庭的裁决,以期对我国可再生能源法律政策的发展和完善,以及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海外投资者保护提供启示,也为我国分析评估是否加入《能源宪章条约》提供借鉴。
【文章来源】:国际商务研究. 2020,41(01)北大核心
【文章页数】:13 页
【部分图文】:
ECT下投资争端数量汇总(2001~2017年)
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以1997年的电力法(Law 54/1997)为起点,西班牙开始为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建立“特别制度”(Special Regime),这一制度有别于以往关于能源发展的一般制度,为可再生能源投资者提供了大量激励措施。②其中,皇家法令RD661/2007规定允许生产者每年一次在上网电价补贴政策(FITs)和电价差额补贴制度(FIPs)之间选择,③并且仅仅是为基于设施的整个运营周期提供补贴,前25年使用更高的费率,从第26年开始使用较低的费率,但不设定支付总额的限制。④正是因为这些政策措施,尤其是2007年的法令,西班牙成为全球绿色能源投资的最大市场之一,估计可再生能源资产达130亿欧元(Ali, 2013)。这些措施固然能够鼓励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但是,对政府财政而言却是不小的负担,再加上受到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以及西班牙电力市场自身存在的问题:日益严重的电费赤字,即支付给生产者的回购电价与消费者支付的电价之间的差额;电力需求下降导致电力装机容量过剩等(Tirado,2015),西班牙经济状况开始不如以前,财政赤字、失业率攀升以及房地产泡沫等问题迟迟没有解决,这些因素共同导致政府开始逐步削减对可再生能源的补贴。
本文编号:3409137
【文章来源】:国际商务研究. 2020,41(01)北大核心
【文章页数】:13 页
【部分图文】:
ECT下投资争端数量汇总(2001~2017年)
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以1997年的电力法(Law 54/1997)为起点,西班牙开始为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建立“特别制度”(Special Regime),这一制度有别于以往关于能源发展的一般制度,为可再生能源投资者提供了大量激励措施。②其中,皇家法令RD661/2007规定允许生产者每年一次在上网电价补贴政策(FITs)和电价差额补贴制度(FIPs)之间选择,③并且仅仅是为基于设施的整个运营周期提供补贴,前25年使用更高的费率,从第26年开始使用较低的费率,但不设定支付总额的限制。④正是因为这些政策措施,尤其是2007年的法令,西班牙成为全球绿色能源投资的最大市场之一,估计可再生能源资产达130亿欧元(Ali, 2013)。这些措施固然能够鼓励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但是,对政府财政而言却是不小的负担,再加上受到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以及西班牙电力市场自身存在的问题:日益严重的电费赤字,即支付给生产者的回购电价与消费者支付的电价之间的差额;电力需求下降导致电力装机容量过剩等(Tirado,2015),西班牙经济状况开始不如以前,财政赤字、失业率攀升以及房地产泡沫等问题迟迟没有解决,这些因素共同导致政府开始逐步削减对可再生能源的补贴。
本文编号:3409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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