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民商事司法协助研究
发布时间:2021-10-23 03:42
“一国两制”政策的实施导致我国形成了独特的“一国、两制、三法系、四法域”共存的局面,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间的区际司法协助日益引起学者的关注。本文在分析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司法协助现状的基础上,认为内地与香港应在广义的民商事司法协助领域展开合作,遵循维护国家主权、坚持“一国两制”、各法域平等、简便高效、促进内地与香港经济交往的原则,根据内地与香港的现行法律,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相关协议的模式展开区际司法协助,同时对内地与香港之间的区际民商事文书送达、调查取证、判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和仲裁裁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等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大胆的设想。
【文章来源】:外交学院北京市
【文章页数】:55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英文摘要
引言
第一章 内地与香港的区际法律冲突和司法协助简析
第一节 内地与香港的区际法律冲突
一、区际法律冲突的含义
二、中国区际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
三、内地与香港的区际法律冲突
(一) 香港法律概况
(二) 内地与香港区际法律冲突的特点
第二节 内地与香港的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
一、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的含义
二、内地与香港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的性质
三、内地与香港展开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的必要性
(一) 政治上的有利因素
(二) 内地与香港经济发展的需要
(三) 区际司法协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 区际私法理论研究的重要课题
第二章 内地与香港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一般问题的分析
第一节 内地与香港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的现状
一、香港回归之前的民商事司法协助情况
二、香港回归之后的民商事司法协助情况
第二节 内地与香港展开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的范围
一、区际民商事文书送达
二、区际民商事调查取证
三、区际民商事判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
四、区际仲裁裁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
第三节 内地与香港展开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的原则
一、维护国家主权原则
二、坚持“一国两制”原则
三、各法域平等原则
四、简便高效原则
五、促进内地与香港经济交往原则
第四节 内地与香港展开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的法律依据
一、大陆法律的相关依据
二、香港地区法律的相关依据
第五节 内地与香港展开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的模式选择
一、有关国家的区际司法协助模式
(一) 美国模式
(二) 英国模式
(三) 澳大利亚模式
二、内地与香港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的几种设想模式
(一) 准国际私法模式
(二) 依据国际条约模式
(三) 统一立法模式
(四) 示范法模式
三、内地与香港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的协议模式
(一) 协议模式的内涵
(二) 协议模式的优势
(三) 协议模式细节的设计
第三章 内地与香港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具体问题的分析
第一节 区际民商事文书送达
一、区际文书送达的含义及范围
二、内地与香港区际民商事文书送达问题的解决
(一) 司法文书的送达
(二) 司法外文书的送达
第二节 区际民商事调查取证
一、区际民商事取证的途径与方式
(一) 请求书的方式
(二)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取证方式
二、区际民商事取证的范围
(一) 内地法律的规定
(二) 香港地区法律的规定
(三) “安排”中区际取证的范围
三、请求的拒绝
四、证人的特权及豁免
第三节 区际民商事判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
一、内地与香港地区相互承认与执行民商事判决的现状
(一) 内地对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二) 香港地区法院对外国民商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三) 目前内地与香港相互承认与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做法
(四) 现行做法的弊端
二、未来内地与香港相互承认与执行民商事判决的设想
(一) 相互承认与执行民商事判决的条件
(二) 提出请求的主体
(三) 请求提出的时限
(四) 请求提出的形式和提交的材料
第四节 区际仲裁裁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
一、《仲裁安排》的主要内容
(一) 管辖权的规定
(二) 提出申请
(三) 仲裁的执行
二、对《仲裁安排》的评价
三、存在的几个问题及解决设想
(一) 关于仲裁裁决的承认
(二) 公共政策的问题
结语
致谢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我国区际司法协助的模式及其特点——兼析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区司法协助的有关《安排》[J]. 董立坤. 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0(01)
本文编号:3452401
【文章来源】:外交学院北京市
【文章页数】:55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英文摘要
引言
第一章 内地与香港的区际法律冲突和司法协助简析
第一节 内地与香港的区际法律冲突
一、区际法律冲突的含义
二、中国区际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
三、内地与香港的区际法律冲突
(一) 香港法律概况
(二) 内地与香港区际法律冲突的特点
第二节 内地与香港的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
一、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的含义
二、内地与香港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的性质
三、内地与香港展开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的必要性
(一) 政治上的有利因素
(二) 内地与香港经济发展的需要
(三) 区际司法协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 区际私法理论研究的重要课题
第二章 内地与香港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一般问题的分析
第一节 内地与香港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的现状
一、香港回归之前的民商事司法协助情况
二、香港回归之后的民商事司法协助情况
第二节 内地与香港展开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的范围
一、区际民商事文书送达
二、区际民商事调查取证
三、区际民商事判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
四、区际仲裁裁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
第三节 内地与香港展开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的原则
一、维护国家主权原则
二、坚持“一国两制”原则
三、各法域平等原则
四、简便高效原则
五、促进内地与香港经济交往原则
第四节 内地与香港展开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的法律依据
一、大陆法律的相关依据
二、香港地区法律的相关依据
第五节 内地与香港展开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的模式选择
一、有关国家的区际司法协助模式
(一) 美国模式
(二) 英国模式
(三) 澳大利亚模式
二、内地与香港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的几种设想模式
(一) 准国际私法模式
(二) 依据国际条约模式
(三) 统一立法模式
(四) 示范法模式
三、内地与香港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的协议模式
(一) 协议模式的内涵
(二) 协议模式的优势
(三) 协议模式细节的设计
第三章 内地与香港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具体问题的分析
第一节 区际民商事文书送达
一、区际文书送达的含义及范围
二、内地与香港区际民商事文书送达问题的解决
(一) 司法文书的送达
(二) 司法外文书的送达
第二节 区际民商事调查取证
一、区际民商事取证的途径与方式
(一) 请求书的方式
(二)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取证方式
二、区际民商事取证的范围
(一) 内地法律的规定
(二) 香港地区法律的规定
(三) “安排”中区际取证的范围
三、请求的拒绝
四、证人的特权及豁免
第三节 区际民商事判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
一、内地与香港地区相互承认与执行民商事判决的现状
(一) 内地对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二) 香港地区法院对外国民商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三) 目前内地与香港相互承认与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做法
(四) 现行做法的弊端
二、未来内地与香港相互承认与执行民商事判决的设想
(一) 相互承认与执行民商事判决的条件
(二) 提出请求的主体
(三) 请求提出的时限
(四) 请求提出的形式和提交的材料
第四节 区际仲裁裁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
一、《仲裁安排》的主要内容
(一) 管辖权的规定
(二) 提出申请
(三) 仲裁的执行
二、对《仲裁安排》的评价
三、存在的几个问题及解决设想
(一) 关于仲裁裁决的承认
(二) 公共政策的问题
结语
致谢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我国区际司法协助的模式及其特点——兼析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区司法协助的有关《安排》[J]. 董立坤. 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0(01)
本文编号:345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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