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WTO争端解决机制下的法庭之友制度
发布时间:2021-11-23 01:51
世贸组织(WTO)的争端解决机制是根据《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附件二《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以GATT40多年的争端解决实践为基础,经过发展和重新谈判而确立起来的。运行多年以来,WTO争端解决机制在国际贸易争端中发挥着十分积极的作用。尽管WTO争端解决机制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和实效,但由于客观形势的特殊性变化和其自身存在的一些固有缺陷,该机制在实践中也遇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证明这一制度还是不够完善的。在实践中被运用的“法庭之友”陈述和专家组及上诉机构的司法解释,WTO成员国之间意见不一,分歧很大。本文试对该问题作肤浅的探讨,以DGU规定为基础,紧密结合争端解决的实践,和各成员方的态度、观点,说明法庭之友制度在现有的规定下适用具有违法性。法庭之友制度起源于罗马法时代,在普通法系国家较为盛行,在美国尤为兴旺,国际组织依组织规定也有部分适用法庭之友。法庭之友制度作用有积极与消极之分。WTO争端解决机制在实践中,对法庭之友的适用经历了从排斥到引用到发展到陷入僵局的四个阶段,引起了各方的争议,赞成派与禁止派观点针锋相对,折衷派观点另辟蹊径。在最新的多哈谈判中,欧盟开始改变立场,...
【文章来源】: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市
【文章页数】:5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节 法庭之友制度概述
一、法庭之友的概念、产生和演变
二、法庭之友制度的作用
第二节 法庭之友在 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实践
一、法庭之友初次被引入WTO争端解决机制
二、主动提交法庭之友陈述的主体扩大
三、DSB在法庭之友陈述问题上的进一步探索
第三节 法庭之友与现行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冲突
一、WTO成员方对法庭之友陈述的不同态度
二、法庭之友问题在多哈谈判中的动态
三、法庭之友争议的实质和焦点
第四节 法庭之友现行在 WTO争端解决机制中实践的违法性
一、专家组、上诉机构的解释权
二、解释应当遵循的规则
三、专家组、上诉机构现有解释违反公认的习惯规则
结论
结束语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3512877
【文章来源】: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市
【文章页数】:5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节 法庭之友制度概述
一、法庭之友的概念、产生和演变
二、法庭之友制度的作用
第二节 法庭之友在 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实践
一、法庭之友初次被引入WTO争端解决机制
二、主动提交法庭之友陈述的主体扩大
三、DSB在法庭之友陈述问题上的进一步探索
第三节 法庭之友与现行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冲突
一、WTO成员方对法庭之友陈述的不同态度
二、法庭之友问题在多哈谈判中的动态
三、法庭之友争议的实质和焦点
第四节 法庭之友现行在 WTO争端解决机制中实践的违法性
一、专家组、上诉机构的解释权
二、解释应当遵循的规则
三、专家组、上诉机构现有解释违反公认的习惯规则
结论
结束语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3512877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uojifa/35128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