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国际法论文 >

欧盟电子废弃物管理法研究

发布时间:2021-11-28 02:01
  电子废弃物问题的凸显,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有着密切关系。发达国家及地区的经历表明,只要电子电气设备的生产和消费不断增长,对电子废弃物加强管理就是势所必然、势在必行的事。制定电子废弃物管理法,是解决电子废弃物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电子废弃物管理在立法中的含义,就是将电子废弃物管理各环节中的责任,分配给电子电气设备的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直接对废弃产品进行处理和再生利用的处理企业和政府有关当局等主体,使之成为有确定主体承担的法律义务。界定电子废弃物的内涵和外延,是将此类废弃物纳入法律调整范围的第一步。其内涵,可以被界定为被使用者弃置的电子电气产品。如要最大限度地将各类电子废弃物纳入电子废弃物管理法的适用范围,可以借鉴欧盟《废弃电子电气设备指令》中的规定。“延伸生产者责任”(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EPR)原则是欧盟电子废弃物管理法的立法指导原则,最初是由瑞典经济学家Thomas Lindhqvist向瑞典政府提出的环保对策建议。该原则的核心内容是使生产者成为承担产品整个生命周期环境影响责任的主体,将生产者责任延伸到产品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 

【文章来源】: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179 页

【学位级别】:博士

【部分图文】:

欧盟电子废弃物管理法研究


欧盟立法的“共同决定程序”

生产者,来源,种类,最终处置


图 5:生产者的责任种类<来源:Lindhqvist, Thomas (2000) >“Liability”,一般被译为“产品责任”,指由产品造成的、已被证实的环境损害所产生的责任。该责任的范围由立法决定,可以产生于产品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包括使用和最终处置阶段。“Economic responsibility”,一般被译为“经济责任”,意味着生产者为管理废弃产品支付全部或部分成本,如收集、循环利用或最终处置他制造的产品的成本。“Physical responsibility”,有译为“物质责任”、“具体的责任”、“有形责任”,也有译为“行为责任”的,指制造者有责任参与产品和/或产品影响的实体管理(physical management)。该责任实际包括设计、制造及回收技术的应用、研发乃至回收处理体系的组织与管理责任,所以译为“实体责任”比较合适。

示意图,循环利用,家电,日本


119图 8:日本《特定家电循环利用法》的实施示意图<来源:转引自 Tojo, Naoko (1999)>(1)收集消费者可以直接将废弃家电送到生产者设立的区域性收集站点213,也可以将废弃家电交给零售商、地方政府和被政府指定的法人,由它们进行收集。如采用前一种方式,消费者只需向生产者支付废弃家电的循环利用费(该费用包含生产者建立区域性收集站点和将到达站点的废弃家电运至循环利用厂的费用),如采13生产者须在报纸上公布他所设立的区域性收集站点的位置,这些信息也能在家电协会(AEHA)的网页上获得。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及其在我国电子电器行业推行的现实意义[J]. 黄英娜,张锡辉,郭振仁.  生态经济. 2005(10)
[2]我国废弃电子电气产品的回收体系研究[J]. 王松林,廖利,杜国庆,胡发安,王岩松,吴俊志.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 2005(05)
[3]我国电子废弃物立法的困局与出路[J]. 韩立琳,胡晓峰.  环境保护. 2005(05)
[4]电子废物立法及其实施效果国际比较[J]. 滕吉艳,林逢春.  环境保护. 2004(11)
[5]海尔开始挖掘电子废弃物金矿[J]. 吴衍秋.  有色金属再生与利用. 2004(10)
[6]我国立法治理电子废弃物污染刍议[J]. 吴少鹰.  厦门科技. 2004(04)
[7]国内外电子废弃物环境管理与处置技术研究[J]. 李玉文,杨洁,李华.  环境科学动态. 2004(03)
[8]电子废弃物环境管理与回收利用的对策研究[J]. 卢登峰.  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 2004(07)
[9]电子废弃物的特点[J]. 段晨龙,王海锋,何亚群,温雪峰,赵跃民.  江苏环境科技. 2003(03)
[10]废旧电脑环境管理与回收利用体系研究[J]. 林逢春,王珏.  环境保护. 2003(08)

硕士论文
[1]固体废物管理中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研究[D]. 丁敏.中国政法大学 2005
[2]废旧家电回收利用法律制度研究[D]. 侯晓梅.武汉大学 2004



本文编号:3523472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uojifa/3523472.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b68d1***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