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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主权与长臂管辖的理论分野与实践冲突

发布时间:2021-12-08 22:40
  关于数据跨境流动的法律规制,全球虽未形成统一规则,但其核心争议始终围绕数据与主权的关系展开。依托现代国际公法秩序的"数据主权论"坚持数据治理依然从属于传统主权,其理论沿革从网络主权向技术主权不断延伸和发展,而建立在互联网世界主义理想下的"数据自由论"强调数据可以排除主权干预地自由流动,并集中表现为对数据及其控制者的长臂管辖。两种秩序主张在实践中呈现彼此竞争又相互交融的复杂样态。实践中,体现二者直接冲突的案例屡见不鲜,而且同一主体主张双重秩序的混合范式时有发生。在此背景下,中国数据跨境流动的立法进路需要平衡两种秩序之间的冲突。既要坚持以数据主权为基础的秩序构建,在参考欧盟最新数字战略的基础上适当扩大现有理论外延,也要正视数字经济时代效率价值的重要地位,避免僵化地固守数据主权,注意行使主权的必要谦抑。同时还需重视对长臂管辖的立法阻断,在兼顾安全与发展的基础上通过内外联动的法律体系推动互联网国际治理体系的完善。 

【文章来源】:环球法律评论. 2020,42(02)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3 页

【文章目录】:
一 理论渊源:数据主权与数据自由
    (一)延续传统主权脉络的“数据主权”论
        1.网络主权视域下的数据主权
        2.技术主权对数据主权的扩张
    (二)基于互联网世界主义的“数据自由”论
二 实践表达:数据主权的双重进路
    (一)间接保护权利:严格限制数据跨境流动
    (二)主权直接参与:强制数据本地化存储
三 实践异化:数据自由与长臂管辖
    (一)长臂管辖的界定与制约
    (二)数据自由与长臂管辖
        1.高效:美国《澄清域外合法使用数据法案》长臂管辖规则的价值基础
        2.人权: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长臂管辖的法理基础
四 余 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数据跨境流动规制中的“长臂管辖”——对欧盟GDPR的原旨主义考察[J]. 叶开儒.  法学评论. 2020(01)
[2]帝国的司法长臂——美国经济霸权的法律支撑[J]. 强世功.  文化纵横. 2019(04)
[3]论美国域外管辖:概念、实践及中国因应[J]. 李庆明.  国际法研究. 2019(03)
[4]基于数据主权的国家刑事取证管辖模式[J]. 梁坤.  法学研究. 2019(02)
[5]数据主权的兴起及其双重属性[J]. 翟志勇.  中国法律评论. 2018(06)
[6]个人数据跨境流动规制的国际格局及中国应对[J]. 许多奇.  法学论坛. 2018(03)
[7]在发展与安全的平衡中构建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框架[J]. 洪延青.  信息安全与通信保密. 2017(02)
[8]大西洋立法者之争——从《航海法案》看英第一帝国秩序的变迁[J]. 刘天骄.  开放时代. 2016 (06)
[9]域名系统、网络主权与互联网治理历史反思及其当代启示[J]. 刘晗.  中外法学. 2016(02)
[10]数据权、数据主权的确立与大数据保护的基本原则[J]. 齐爱民,盘佳.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01)



本文编号:3529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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