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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边到多边:欧盟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改革和中国选择

发布时间:2021-12-09 14:10
  近年来,世界各国间投资交往日益密切,投资规模不断扩大,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下的案件审理备受国际社会诟病,改革投资仲裁机制已成为国际共识。本文对欧盟从投资仲裁模式的实施到投资法庭体系的提出与落实,再到多边投资法院设想的改革路径进行了系统性梳理,通过对三种机制的比较分析,介绍了不同改革措施下的制度结构与发展前景。目前,不同改革派对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改革立场不尽相同,我国对于改革模式的选择正是中欧双边投资协定谈判的关键。本文以"欧盟模式"为视角,明确了中国态度并提出符合中国优势和立场的方案,以保障投资者利益和国家权益,促进国际投资发展。 

【文章来源】:国际贸易. 2020,(09)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8 页

【部分图文】:

双边到多边:欧盟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改革和中国选择


投资法庭体系下的争端解决流程图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投资者与东道国投资争端解决方式发展脉络及展望[J]. 王少棠.  文化学刊. 2019(11)
[2]欧盟多边投资法院:动因、可行性及挑战[J]. 邓婷婷.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4)
[3]试析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当代改革的欧盟模式——以欧盟TTIP建议案中常设投资法院机制为例[J]. 杨帆.  国际经济法学刊. 2016(03)



本文编号:3530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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