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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遗传资源的惠益分享制度

发布时间:2022-02-11 08:33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遗传资源的惠益分享制度是当前国际海洋立法中的焦点问题。确立惠益分享制度,需要平衡和协调其与公海自由原则、各国海洋管辖权、国际海洋渔业的关系,同时也要面对国家间运用海洋遗传资源能力的巨大差异。在惠益分享制度谈判过程中,关于分享的主体、范围与模式的分歧最大。在模式选择上,国际海底区域矿产资源开发模式和海洋科学研究模式各自有其缺陷,不能完全照搬。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因其财产表述与经济实践难以为惠益分享制度确立价值基础,有必要对其进行扬弃。以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作为惠益分享的指导原则和价值遵循,在具体制度设计中具有纲举目张的效果,是更优的选择。 

【文章来源】:政法论丛. 2020,(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3 页

【文章目录】:
引言
一、惠益分享制度建构的基础矛盾
    (一)惠益分享与公海自由的关系
    (二)惠益分享与海洋管辖权的关系
    (三)惠益分享与海洋渔业的关系
    (四)惠益分享与国家间发展不平衡的关系
二、惠益分享制度建构的具体分歧
    (一)分享主体
    (二)分享范围
    (三)分享形式
三、惠益分享制度建构的模式选择
    (一)国际海底区域矿产资源开发模式
        1.国际海底管理局模式的积极作用
        2.国际海底管理局模式的现实障碍
    (二)海洋科学研究模式
四、惠益分享制度建构的价值再造
    (一)既有价值基础: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的产生与发展
    (二)既有价值基础的反思与再认识
    (三)既有价值基础的扬弃: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引入
    (四)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的价值引领
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中国海洋法制度与若干问题概论[J]. 金永明.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05)
[2]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遗传资源开发的国际争议与消解——兼谈“南北对峙”中的中国角色[J]. 胡斌.  太平洋学报. 2020(06)
[3]临时措施在国际海洋环境争端解决中的适用——理论建构及其实践运用[J]. 刘思竹.  法大研究生. 2019(02)
[4]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引领国际法治变革:逻辑证成与现实路径[J]. 李寿平.  法商研究. 2020(01)
[5]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法律化及其落实[J]. 柳华文.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06)
[6]“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国际法意涵:理念创新与制度构建[J]. 姚莹.  当代法学. 2019(05)
[7]新时代中国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体系的变革:理念与路径[J]. 杨泽伟.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9(06)
[8]国际海底管理局管理生物多样性问题可行性研究[J]. 崔皓.  武大国际法评论. 2019(01)
[9]国家管辖外海域遗传资源分配的国际法秩序——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视阈[J]. 李志文.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8(06)
[10]全球治理背景下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阐释与构建[J]. 廖凡.  中国法学. 2018(05)

博士论文
[1]国际海底区域的法律地位与资源开发制度研究[D]. 金永明.华东政法学院 2005



本文编号:3619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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