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母公司对其子公司责任承担问题新论
发布时间:2022-02-19 06:50
跨国公司是当前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主体,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世界经济的发展。而跨国公司最基本最被广泛采用的内部组织结构就是母子公司形式。从法律地位来说,跨国母子公司是各自独立的法人,母公司仅需在出资额范围内对子公司承担有限的责任,而在实践中,子公司却往往处在外国母公司基于全球目标的一体化控制之中。子公司作为母公司实施其全球战略的一颗棋子,时刻需服从公司集团或母公司之整体利益的需要。有的母公司为了自身利益的需要,还会利用其控制权实施对子公司不利之行为,牺牲甚至故意损害子公司的利益。因此,在跨国公司的责任承担问题上,应适时地突破有限责任原则,在某些情况下让跨国公司母公司对其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以尽可能地保护子公司及其债权人的利益。本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简要介绍了跨国母子公司的概念、特征及跨国母子公司模式的优势,尤其重点论述了跨国母子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其经济现实的相背离——跨国母子公司虽在法律上是各自独立的法人实体,但它们间却存在着密切的经济联系,主要体现为跨国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紧密的控制关系。在这种紧密的控制下,不仅可能会导致某种情况下的子公司独立人格之丧失,还会对子公司及其债权人的利益造成...
【文章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211工程院校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6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前言
第一部分 跨国公司母子公司概述
一、跨国公司的概念和跨国母子公司的法律界定
(一) 跨国公司的概念和组织模式
(二) 对跨国公司母子公司的法律界定
二、跨国母子公司模式的优势
(一) 该模式给跨国母公司带来的优惠
(二) 给整个公司集团带来的优惠
(三) 给跨国子公司带来的优惠
三、跨国母子公司的法律地位与经济现实的分离
(一) 跨国母子公司的法律地位——各为法律上独立的法人实体
(二) 跨国母子公司的经济现实——存在密切的经济联系
第二部分 跨国公司与有限责任
一、有限责任的价值探讨
二、有限责任对跨国母子公司之适用
(一) 跨国母子公司结构对有限责任的挑战
(二) 有限责任仍是跨国母子公司间的一般责任规则
第三部分 跨国公司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责任承担的若干依据
一、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
(一) 公司法人格否认理论的确立——以“Milwankee 案”为标志
(二) 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的基本特征
(三) 该法理的具体适用依据
(四) 该法理在跨国破产领域的适用——与破产法之“公平”原则的一致性
二、多国企业整体责任理论——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的近一步发展
(一) 多国企业整体责任原则的涵义
(二) 对多国企业整体责任的评议——企业法观点(Enterprise Law)的发展
(三) 多国企业整体责任在跨国破产及侵权领域的适用
三、公司集团法的直接规定
(一) 德国关于公司集团的立法
(二) 法国破产法的规定——事实上的董事观念
(三) 台湾公司法上的规定——1997 年的修正案
四、代理说
五、以侵权法为依据追究母公司的直接责任
(一) 过错责任原则下母公司的直接责任
(二) 严格责任原则下母公司的直接责任
六、对跨国母公司责任的深层次探讨
(一) 公司的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概念的引出.
(二) 跨国公司对东道国所承担的社会责任的依据和范围
第四部分 对我国现行法律制度的反思和重构
一、我国立法的现状和主要问题
(一) 外商投资立法的现状——仍严守有限责任
(二) 国内母子公司责任承担的立法情况——新公司法的突破性规定
二、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重塑
(一) 母子公司概念的确定
(二) 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的引入——立法和司法实践的双重努力
结论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跨国公司: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急先锋[J]. 殷格非,崔征,吴福顺. WTO经济导刊. 2005(09)
[2]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在跨国公司责任问题上的运用[J]. 杨萍. 甘肃行政学院学报. 2002(02)
[3]论跨国公司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法律责任[J]. 李斌.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版). 2001(03)
[4]母公司对破产子公司的债务责任——关于“揭开公司面纱”理论的探讨[J]. 石静遐. 法学评论. 1998(03)
[5]公司人格否认法理述评[J]. 陈现杰. 外国法译评. 1996(03)
[6]论跨国公司责任的法律依据[J]. 余劲松. 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 1995(03)
硕士论文
[1]论母公司对子公司债权人的法律责任[D]. 周海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05
[2]跨国公司母公司对其子公司债务责任的法律问题研究[D]. 王小伟.中央民族大学 2005
[3]跨国公司母公司对其子公司债务责任问题的法律研究[D]. 张满.大连海事大学 2001
本文编号:3632435
【文章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211工程院校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6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前言
第一部分 跨国公司母子公司概述
一、跨国公司的概念和跨国母子公司的法律界定
(一) 跨国公司的概念和组织模式
(二) 对跨国公司母子公司的法律界定
二、跨国母子公司模式的优势
(一) 该模式给跨国母公司带来的优惠
(二) 给整个公司集团带来的优惠
(三) 给跨国子公司带来的优惠
三、跨国母子公司的法律地位与经济现实的分离
(一) 跨国母子公司的法律地位——各为法律上独立的法人实体
(二) 跨国母子公司的经济现实——存在密切的经济联系
第二部分 跨国公司与有限责任
一、有限责任的价值探讨
二、有限责任对跨国母子公司之适用
(一) 跨国母子公司结构对有限责任的挑战
(二) 有限责任仍是跨国母子公司间的一般责任规则
第三部分 跨国公司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责任承担的若干依据
一、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
(一) 公司法人格否认理论的确立——以“Milwankee 案”为标志
(二) 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的基本特征
(三) 该法理的具体适用依据
(四) 该法理在跨国破产领域的适用——与破产法之“公平”原则的一致性
二、多国企业整体责任理论——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的近一步发展
(一) 多国企业整体责任原则的涵义
(二) 对多国企业整体责任的评议——企业法观点(Enterprise Law)的发展
(三) 多国企业整体责任在跨国破产及侵权领域的适用
三、公司集团法的直接规定
(一) 德国关于公司集团的立法
(二) 法国破产法的规定——事实上的董事观念
(三) 台湾公司法上的规定——1997 年的修正案
四、代理说
五、以侵权法为依据追究母公司的直接责任
(一) 过错责任原则下母公司的直接责任
(二) 严格责任原则下母公司的直接责任
六、对跨国母公司责任的深层次探讨
(一) 公司的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概念的引出.
(二) 跨国公司对东道国所承担的社会责任的依据和范围
第四部分 对我国现行法律制度的反思和重构
一、我国立法的现状和主要问题
(一) 外商投资立法的现状——仍严守有限责任
(二) 国内母子公司责任承担的立法情况——新公司法的突破性规定
二、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重塑
(一) 母子公司概念的确定
(二) 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的引入——立法和司法实践的双重努力
结论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跨国公司: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急先锋[J]. 殷格非,崔征,吴福顺. WTO经济导刊. 2005(09)
[2]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在跨国公司责任问题上的运用[J]. 杨萍. 甘肃行政学院学报. 2002(02)
[3]论跨国公司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法律责任[J]. 李斌.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版). 2001(03)
[4]母公司对破产子公司的债务责任——关于“揭开公司面纱”理论的探讨[J]. 石静遐. 法学评论. 1998(03)
[5]公司人格否认法理述评[J]. 陈现杰. 外国法译评. 1996(03)
[6]论跨国公司责任的法律依据[J]. 余劲松. 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 1995(03)
硕士论文
[1]论母公司对子公司债权人的法律责任[D]. 周海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05
[2]跨国公司母公司对其子公司债务责任的法律问题研究[D]. 王小伟.中央民族大学 2005
[3]跨国公司母公司对其子公司债务责任问题的法律研究[D]. 张满.大连海事大学 2001
本文编号:363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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