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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数据跨境流动法律规制探究

发布时间:2022-02-26 07:56
  自1970年代以来,个人数据跨境流动日益成为一个令人关注的话题。互联网技术和经济全球化的融合发展使个人数据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效率跨越国家边界进行传输,个人数据基于其流动性和所承载的信息价值成为推动全球贸易和产业发展的关键生产要素,但个人数据的跨境流动也对个人信息安全、国家安全和社会经济福祉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潜在威胁。随着个人数据的广泛使用,出于对个人信息的尊重以及对国家安全和经济发展的保障要求制定数据保护立法显得尤为迫切。由于价值取向差异,目前国际社会对于个人数据跨境流动尚未形成统一的规制准则和方式,主要形成了以欧美为主严格限制的和自由化的个人数据跨境流动规制格局。欧盟以人权保障为出发点,形成了严格限制的个人数据跨境流动规则,为全球范围内的数据跨境治理提供了高水平的立法范式;美国基于信息技术和产业经济发展需要,积极开展数据双边、多边谈判,构建了灵活化的数据自由流动方式;同时,以俄罗斯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和以澳大利亚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出于保护国家安全和数据主权之需要采取不同程度的数据本地化规则。我国个人数据跨境流动立法起步晚,尚未形成完整的个人数据跨境流动规制体系,现有的相关规定多分散在各个层... 

【文章来源】:兰州大学甘肃省211工程院校985工程院校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5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选题背景
    二、研究意义
    三、研究重点
    四、研究方法
    五、论文创新及不足
第一章 个人数据跨境流动的概念界定与立法背景
    第一节 本文所探讨的个人数据之界定
        一、个人数据之概念和范围
        二、与个人数据类似概念之辨析
        三、个人数据法律属性探究
    第二节 个人数据跨境流动的界定和立法背景
        一、个人数据跨境流动的界定
        二、个人数据跨境流动的立法背景
第二章 我国个人数据跨境流动法律规制现状与反思
    第一节 我国个人数据跨境流动典型案例
        一、人类遗传资源信息非法出境案
        二、摩拜单车涉嫌违反GDPR
    第二节 个人数据跨境流动的国内立法现状
        一、规范性法律文件
        二、相关国家标准
    第三节 对当前我国个人数据跨境流动法律规制的反思
        一、尚未构建体系完整的数据出境规则和安全评估机制
        二、个人数据出境规制方式单一
        三、个人数据相关概念分类定性不明
第三章 个人数据跨境流动法律规制的国际实践
    第一节 欧盟人权项下的个人数据跨境流动法律规制模式
        一、欧盟个人数据跨境流动的立法思路转变
        二、“史上最严格”欧盟GDPR
        三、欧盟数据保护立法的全球影响
    第二节 美国经济利益驱动下的个人数据自由流动
        一、从“安全港”到“隐私盾”
        二、区域数据跨境合作
    第三节 俄罗斯、马来西亚、澳大利亚数据主权视角下的数据本地化规则
        一、以数据本地化程度作区分
        二、以重点管制的数据类型为视角
    第四节 对个人数据跨境流动国际政策的评价
        一、隐私保护和经济利益难以平衡
        二、数据主权和数字贸易的两难困境
第四章 对我国应对个人数据跨境流动的建议
    第一节 完善个人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机制
        一、落实合同干预制度
        二、完善数据出境监管机制
    第二节 制定个人数据跨境流动白名单
        一、促进充分保护原则之下的数据自由流动
        二、推动制定区际数据跨境共享规则
    第三节 采取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制度
        一、明确个人数据跨境流动的范围
        二、区分个人数据的类型和等级
        三、完善我国数据本地化规则
    第四节 推动构建全球数据跨境流动规则体系
结语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欧盟个人数据权的演进及其启示[J]. 张金平.  法商研究. 2019(05)
[2]全球数据本地化与跨境流动立法规制的基本格局[J]. 黄道丽,胡文华.  信息安全与通信保密. 2019(09)
[3]论个人信息的界定、分类及流通体系——兼评《民法总则》第111条[J]. 阳雪雅.  东方法学. 2019(04)
[4]跨境电子商务建设视角下个人信息跨境流动的隐私权保护研究[J]. 赵骏,向丽.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9(02)
[5]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的亮点及完善[J]. 王利明.  中国法律评论. 2019(01)
[6]跨境数据流动的国际形势和中国路径[J]. 张衠.  信息安全与通信保密. 2018(12)
[7]个人数据跨境传输限制及其解决方案[J]. 张继红.  东方法学. 2018(06)
[8]大数据权利属性的法律逻辑分析——兼论个人数据权的保护路径[J]. 邓刚宏.  江海学刊. 2018(06)
[9]我国大数据法律定位的学说论争、司法立场与立法规范[J]. 张玉洁,胡振吉.  政治与法律. 2018(10)
[10]跨境数据流动规制的国家安全问题[J]. 石静霞,张舵.  广西社会科学. 2018(08)

博士论文
[1]被遗忘权研究[D]. 于向花.吉林大学 2018
[2]数据经济时代互联网企业跨境数据流动风险管理研究[D]. 惠志斌.南京大学 2018
[3]个人数据权:社会利益视域下的法律保护模式[D]. 王秀秀.华东政法大学 2016

硕士论文
[1]论个人网络数据财产权属性及法律规制[D]. 张博.上海社会科学院 2018
[2]我国数据跨境流动规则的不足与完善[D]. 李航.华东政法大学 2018
[3]数据跨境流动中隐私权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D]. 崔蒙蒙.华东政法大学 2018



本文编号:3644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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