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企业集团内劳务转让定价安全港规则研究
发布时间:2022-06-03 21:38
在跨国集团的关联劳务交易中,要求企业全部运用独立交易原则确定其劳务价格不仅任务繁重且耗费成本较大。基于低附加值集团内劳务自身的特性,征税机关从这些劳务的转让定价调整中获得的税收可能远低于将独立交易原则应用于此类劳务的管理成本。安全港为纳税人和征税机关提供了确定性并能降低纳税人合规成本,提升征税机关管理效率。应该在集团内劳务中适用安全港规则,实现对低附加值集团内劳务适当收费和总部合规支出之间的平衡,并且保护支付国的税基。经合组织、欧盟以及若干国家已经在集团内劳务转让定价规则中纳入安全港规则。我国应该与国际接轨,借鉴这些规则的具体内容,结合我国具体情况引入安全港规则。我国需要在法律法规中对集团内劳务转让定价安全港规则的内容做一个详细的设计,避免滥用安全港规则。还应该倡导建议适用集团内劳务安全港的国际协调机制,防止双重征税。另外,要积极参与建立税收信息共享与交换机制,以便安全港规则的设置和运行的依据更为科学有效。
【文章页数】:45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内容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集团内劳务转让定价与安全港规则的基本概念
第一节 集团内劳务转让定价的相关概念
一、集团内劳务转让定价的概念
二、低附加值集团内劳务概念
第二节 安全港规则的概念
一、安全港规则的主要内容
二、集团内劳务转让定价的安全港规则
三、集团内劳务转让定价适用安全港规则的方式
四、经合组织对安全港规则的态度转变及原因
第二章 适用安全港规则的优势与不足
第一节 集团内劳务转让定价适用安全港规则的优势
一、为纳税人提供税收确定性
二、降低合规成本
三、提高征税机关管理效率
第二节 集团内劳务转让定价适用安全港规则的原因
一、集团内劳务转让定价缺乏可比性数据
二、减少诉讼纠纷
第三节 集团内劳务转让定价适用安全港规则的不足
一、与独立交易原则不符
二、产生双重征税风险
三、引发税收筹划可能性
四、公平性和统一性问题
第三章 集团内劳务转让定价安全港规则的立法比较
第一节 集团内转让定价劳务安全港规则的适用范围
一、低附加值集团内劳务的定义
二、低附加值集团内劳务所涵盖的范围
三、排除适用安全港规则的具体劳务类型清单
第二节 集团内劳务转让定价安全港规则的定价方法
一、简化的受益性测试
二、成本分配
三、利润加成
第三节 集团内劳务转让定价安全港规则的文档要求
第四节 完善集团内劳务转让定价安全港规则的现有做法
一、建立双边安全港规则
二、合理设置适用安全港规则的条件
第四章 我国集团内劳务转让定价引入安全港规则的建议
第一节 我国集团内劳务转让定价立法的现状
一、我国现行的相关规定
二、我国引入集团内劳务转让定价安全港规则的必要性
第二节 引入安全港规则的具体建议
一、国内安全港规则的内容设计
二、建立适用安全港规则的国际协调机制
三、完善税收信息共享与交换机制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集团内关联劳务转让定价规则问题研究[J]. 宫廷. 税务与经济. 2017(05)
[2]集团内劳务转让定价问题初探——以OECD指南与美国法规定为例[J]. 郑燕,毛杰,宋雁,何杨. 国际税收. 2015(12)
[3]一起跨国集团内劳务转让定价案引发的思考[J]. 柯炳炎,雷文,叶潮. 涉外税务. 2008(06)
[4]安全港规则及其在我国的适用[J]. 应小陆. 涉外税务. 2007(05)
[5]安全港规则的国际应用及启示[J]. 邓福贤. 财务与会计. 2007(05)
硕士论文
[1]转让定价中安全港规则研究及风险规制[D]. 袁捷.华东政法大学 2015
[2]中美转让定价税制比较分析[D]. 黄钦.中国政法大学 2008
本文编号:3653526
【文章页数】:45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内容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集团内劳务转让定价与安全港规则的基本概念
第一节 集团内劳务转让定价的相关概念
一、集团内劳务转让定价的概念
二、低附加值集团内劳务概念
第二节 安全港规则的概念
一、安全港规则的主要内容
二、集团内劳务转让定价的安全港规则
三、集团内劳务转让定价适用安全港规则的方式
四、经合组织对安全港规则的态度转变及原因
第二章 适用安全港规则的优势与不足
第一节 集团内劳务转让定价适用安全港规则的优势
一、为纳税人提供税收确定性
二、降低合规成本
三、提高征税机关管理效率
第二节 集团内劳务转让定价适用安全港规则的原因
一、集团内劳务转让定价缺乏可比性数据
二、减少诉讼纠纷
第三节 集团内劳务转让定价适用安全港规则的不足
一、与独立交易原则不符
二、产生双重征税风险
三、引发税收筹划可能性
四、公平性和统一性问题
第三章 集团内劳务转让定价安全港规则的立法比较
第一节 集团内转让定价劳务安全港规则的适用范围
一、低附加值集团内劳务的定义
二、低附加值集团内劳务所涵盖的范围
三、排除适用安全港规则的具体劳务类型清单
第二节 集团内劳务转让定价安全港规则的定价方法
一、简化的受益性测试
二、成本分配
三、利润加成
第三节 集团内劳务转让定价安全港规则的文档要求
第四节 完善集团内劳务转让定价安全港规则的现有做法
一、建立双边安全港规则
二、合理设置适用安全港规则的条件
第四章 我国集团内劳务转让定价引入安全港规则的建议
第一节 我国集团内劳务转让定价立法的现状
一、我国现行的相关规定
二、我国引入集团内劳务转让定价安全港规则的必要性
第二节 引入安全港规则的具体建议
一、国内安全港规则的内容设计
二、建立适用安全港规则的国际协调机制
三、完善税收信息共享与交换机制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集团内关联劳务转让定价规则问题研究[J]. 宫廷. 税务与经济. 2017(05)
[2]集团内劳务转让定价问题初探——以OECD指南与美国法规定为例[J]. 郑燕,毛杰,宋雁,何杨. 国际税收. 2015(12)
[3]一起跨国集团内劳务转让定价案引发的思考[J]. 柯炳炎,雷文,叶潮. 涉外税务. 2008(06)
[4]安全港规则及其在我国的适用[J]. 应小陆. 涉外税务. 2007(05)
[5]安全港规则的国际应用及启示[J]. 邓福贤. 财务与会计. 2007(05)
硕士论文
[1]转让定价中安全港规则研究及风险规制[D]. 袁捷.华东政法大学 2015
[2]中美转让定价税制比较分析[D]. 黄钦.中国政法大学 2008
本文编号:3653526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uojifa/36535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