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海洋执法
发布时间:2022-07-29 15:13
在现代法治的运行过程中,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三者缺一不可。执法是行政权这一分支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某种意义上说,执法还是立法、司法和行政得以有效运转的保障。执法对于法治的意义,也就是海洋执法对于海洋法治的意义。作为国际社会存在和发展的主要平台之一,海洋涵盖了运输、能源、生态等众多至关重要的领域。人类从何时开始涉足于海洋活动,恐怕已经无从考证。但因人类从事海洋活动所诞生的海洋法律规范却作为历史的印记保留至今。从公元前2~3世纪的《罗得法典》开始,到20世纪后半叶的三次国际海洋法会议及其成果,再到今天世界各国对海洋的管理、使用与合作机制的不断完善,国际海洋法治的基本形态已然形成并日臻完善。海洋法治总体上由海洋法律规范、海洋争端解决和海洋执法三个主要部分组成。海洋法律规范,准确地讲,应该做广义的理解,既包括国际条约、国际习惯法和惯例,也包括相关的国内法律规范;海洋争端解决主要是国际、国内的海洋争端解决机制,前者如国际海洋法法庭以及国际仲裁庭,后者如某国的海事法院。至于海洋执法,首先是海洋法律规范对海洋活动加以调整的实际过程,其次是海洋法上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得以实现的必要保障。海洋执法是海洋...
【文章页数】:126 页
【学位级别】:博士
【文章目录】:
论文摘要
ABSTRACT
导论
一、历史的视角
二、其他海洋执法程序
三、文献的针对性——专著较少,领域性较强
四、目前国内文献中的研究情况
五、研究方法
第一章 海洋秩序与海洋执法
第一节 海洋上的博弈
第二节 执法与海洋执法
第二章 主权、主权权利与管辖权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全球化视野下的国家主权
一、主权理论的沿革
二、以合理的视角理解主权
第三节 主权权利的特殊性
第四节 管辖权及其扩张趋势
一、国家管辖范围内海域中的管辖权
二、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中的管辖权
第三章 国家管辖海域的国际法律地位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基线与内水
一、基线与内水
二、海湾和历史性所有权
第三节 领海与群岛海道的无害通过权
一、领海的无害通过
二、群岛海道的无害通过
第四节 国际航行海峡的过境通行
第五节 毗连区的海关、财政、移民、卫生
第六节 专属经济区的法律地位
第七节 大陆架的法律地位
第八节 沿海国、港口国的执行
第四章 海洋执法的国内法律依据
第一节 英国
一、普通法上的犯罪
二、税法上的犯罪
三、渔业犯罪
第二节 美国
一、海洋执法的合宪性
二、1958 年《公海公约》在美国的适用
三、其他海洋执法法律依据
第三节 希腊
一、海岸警卫队(港务局)
二、对污染的制裁
第四节 其他国家
一、日本
二、马来西亚
三、挪威
四、阿根廷
五、新西兰
六、中国
第五章 海洋执法的具体程序
第一节 接近权
第二节 登临权
一、行使登临权的考虑因素
二、登临权的一般程序
第三节 紧追权
一、紧追权的内容
二、紧追权的具体行使
三、因不当行使紧追权所引起的损害赔偿
第六章 海洋执法主体的构建
第一节 组建海洋执法力量的国别实践
一、美国海岸警卫队
二、英国皇家海岸警卫队
三、日本海上保安厅
四、马来西亚海洋执法厅
五、挪威海岸警卫队
六、阿根廷海军执法队
七、新西兰皇家海岸警卫队及海关部
第二节 诸国海洋执法力量综合评价
一、海洋执法机构的组织形式
二、诸国对国际海洋法规则的实践
第三节 诸国海洋执法力量与中国之比较
一、中国的海洋执法组织形式
二、诸国海洋执法与中国海洋执法的比较
结论
第一节 海洋权利主张与实际有效控制
第二节 海洋执法是个系统工程
一、国际海洋法的执行与实施
二、国家海洋权益的维护与海洋执法
三、主要海洋国家海洋执法现状与分析
四、我国海洋执法现状与分析
五、对策与建议
参考文献
后记
本文编号:3666691
【文章页数】:126 页
【学位级别】:博士
【文章目录】:
论文摘要
ABSTRACT
导论
一、历史的视角
二、其他海洋执法程序
三、文献的针对性——专著较少,领域性较强
四、目前国内文献中的研究情况
五、研究方法
第一章 海洋秩序与海洋执法
第一节 海洋上的博弈
第二节 执法与海洋执法
第二章 主权、主权权利与管辖权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全球化视野下的国家主权
一、主权理论的沿革
二、以合理的视角理解主权
第三节 主权权利的特殊性
第四节 管辖权及其扩张趋势
一、国家管辖范围内海域中的管辖权
二、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中的管辖权
第三章 国家管辖海域的国际法律地位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基线与内水
一、基线与内水
二、海湾和历史性所有权
第三节 领海与群岛海道的无害通过权
一、领海的无害通过
二、群岛海道的无害通过
第四节 国际航行海峡的过境通行
第五节 毗连区的海关、财政、移民、卫生
第六节 专属经济区的法律地位
第七节 大陆架的法律地位
第八节 沿海国、港口国的执行
第四章 海洋执法的国内法律依据
第一节 英国
一、普通法上的犯罪
二、税法上的犯罪
三、渔业犯罪
第二节 美国
一、海洋执法的合宪性
二、1958 年《公海公约》在美国的适用
三、其他海洋执法法律依据
第三节 希腊
一、海岸警卫队(港务局)
二、对污染的制裁
第四节 其他国家
一、日本
二、马来西亚
三、挪威
四、阿根廷
五、新西兰
六、中国
第五章 海洋执法的具体程序
第一节 接近权
第二节 登临权
一、行使登临权的考虑因素
二、登临权的一般程序
第三节 紧追权
一、紧追权的内容
二、紧追权的具体行使
三、因不当行使紧追权所引起的损害赔偿
第六章 海洋执法主体的构建
第一节 组建海洋执法力量的国别实践
一、美国海岸警卫队
二、英国皇家海岸警卫队
三、日本海上保安厅
四、马来西亚海洋执法厅
五、挪威海岸警卫队
六、阿根廷海军执法队
七、新西兰皇家海岸警卫队及海关部
第二节 诸国海洋执法力量综合评价
一、海洋执法机构的组织形式
二、诸国对国际海洋法规则的实践
第三节 诸国海洋执法力量与中国之比较
一、中国的海洋执法组织形式
二、诸国海洋执法与中国海洋执法的比较
结论
第一节 海洋权利主张与实际有效控制
第二节 海洋执法是个系统工程
一、国际海洋法的执行与实施
二、国家海洋权益的维护与海洋执法
三、主要海洋国家海洋执法现状与分析
四、我国海洋执法现状与分析
五、对策与建议
参考文献
后记
本文编号:3666691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uojifa/36666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