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投资争端仲裁机制研究
发布时间:2022-08-02 21:19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简称NAFTA),作为美、加、墨三国的区域贸易协定,从成立至今已成功运行了15年。虽然只有第十一章是有关投资保护的专章规定,但是却决不能否认它在整个协议中的重要地位,更不能忽视其对国际投资规则的制定所产生的影响。可以这样说,NAFTA投资规则所达到的广度和深度,迄今为止,没有任何一项多边或区域条约的投资规则能够企及。特别是它所确立的投资者——国家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在国际投资的多边立法上,可以说是首开历史先河,为国际争端解决开辟了新的航向。但是,十多年的实践显示,NAFTA赋予缔约方的义务和投资争端解决机制本身所产生的影响,远远超出了设计者的初衷。各国学者对NAFTA投资制度的优劣更是各执己见。实践出真知,NAFTA的成功经验及其暴露的种种问题,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案例,借以分析,将为我国参与多边投资规则的制定提供一个清晰思路。笔者拟对NAFTA投资争端仲裁机制进行介绍、分析其存在的法律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最终为中国——东盟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建立提出一个初步设想。
【文章页数】:4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国际投资保护的历史演进
(一) 国际投资发展初期投资争端解决方式
(二) 国际投资保护的新发展——国际投资争端仲裁机制
二、NAFTA 第十一章投资争端仲裁机制简介
(一) 适用范围“投资者”和“投资”的定义
(二) 投资者——国家投资争端仲裁程序的提起
(三) 投资者——国家投资争端仲裁程序启动的前置程序
(四) 提起仲裁和其他救济措施的关系
(五) 仲裁规则、仲裁庭的组成、仲裁庭地点
三、NAFTA 第十一章投资争端仲裁机制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一) 弃权条款研究
(二) 当事人“同意”制度研究
(三) NAFTA 仲裁庭法律适用研究
(四) NAFTA 投资争端仲裁透明度问题研究
(五) NAFTA 投资争端仲裁司法监督制度研究
四、NAFTA 对主权国家的影响
(一) 对主权国家的挑战
(二) 对东道国公共健康、环境保护的影响
五、NAFTA 对中国——东盟投资争端解决机制构建的启示
(一) 中国——东盟争端解决的现状
(二) 中国——东盟投资问题的相关规定
(三) 中国——东盟争端解决机制和NAFTA 第十一章之比较
(四) 中国——东盟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构建
六、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国际投资仲裁机制透明度问题研究[J]. 杨林芹. 黑龙江对外经贸. 2008(03)
[2]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及其完善[J]. 宋锡祥,吴鹏. 时代法学. 2006(05)
[3]论国际投资争端仲裁机制对东道国公共健康保护权力的挑战[J]. 梁丹妮. 湖北社会科学. 2006(03)
[4]论投资者与东道国间争端解决机制及其影响[J]. 余劲松,詹晓宁. 中国法学. 2005(05)
[5]NAFTA投资规则及其影响[J]. 张圣翠. 政治与法律. 2005(02)
[6]《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剖析[J]. 叶兴平. 法商研究. 2002(05)
[7]论国际投资争端的解决方式与法律适用问题[J]. 肖冰. 国际贸易问题. 1997(04)
[8]国际投资法中的重大争议问题与我国的对策[J]. 徐崇利. 中国社会科学. 1994(01)
硕士论文
[1]论国际投资争议解决中东道国当地救济的发展趋势[D]. 郭杰.郑州大学 2007
[2]论国际投资争端中的仲裁[D]. 陈荣.西南政法大学 2007
[3]北美自由贸易区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研究[D]. 张露.中国政法大学 2007
本文编号:3669268
【文章页数】:4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国际投资保护的历史演进
(一) 国际投资发展初期投资争端解决方式
(二) 国际投资保护的新发展——国际投资争端仲裁机制
二、NAFTA 第十一章投资争端仲裁机制简介
(一) 适用范围“投资者”和“投资”的定义
(二) 投资者——国家投资争端仲裁程序的提起
(三) 投资者——国家投资争端仲裁程序启动的前置程序
(四) 提起仲裁和其他救济措施的关系
(五) 仲裁规则、仲裁庭的组成、仲裁庭地点
三、NAFTA 第十一章投资争端仲裁机制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一) 弃权条款研究
(二) 当事人“同意”制度研究
(三) NAFTA 仲裁庭法律适用研究
(四) NAFTA 投资争端仲裁透明度问题研究
(五) NAFTA 投资争端仲裁司法监督制度研究
四、NAFTA 对主权国家的影响
(一) 对主权国家的挑战
(二) 对东道国公共健康、环境保护的影响
五、NAFTA 对中国——东盟投资争端解决机制构建的启示
(一) 中国——东盟争端解决的现状
(二) 中国——东盟投资问题的相关规定
(三) 中国——东盟争端解决机制和NAFTA 第十一章之比较
(四) 中国——东盟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构建
六、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国际投资仲裁机制透明度问题研究[J]. 杨林芹. 黑龙江对外经贸. 2008(03)
[2]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及其完善[J]. 宋锡祥,吴鹏. 时代法学. 2006(05)
[3]论国际投资争端仲裁机制对东道国公共健康保护权力的挑战[J]. 梁丹妮. 湖北社会科学. 2006(03)
[4]论投资者与东道国间争端解决机制及其影响[J]. 余劲松,詹晓宁. 中国法学. 2005(05)
[5]NAFTA投资规则及其影响[J]. 张圣翠. 政治与法律. 2005(02)
[6]《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剖析[J]. 叶兴平. 法商研究. 2002(05)
[7]论国际投资争端的解决方式与法律适用问题[J]. 肖冰. 国际贸易问题. 1997(04)
[8]国际投资法中的重大争议问题与我国的对策[J]. 徐崇利. 中国社会科学. 1994(01)
硕士论文
[1]论国际投资争议解决中东道国当地救济的发展趋势[D]. 郭杰.郑州大学 2007
[2]论国际投资争端中的仲裁[D]. 陈荣.西南政法大学 2007
[3]北美自由贸易区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研究[D]. 张露.中国政法大学 2007
本文编号:3669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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