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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生效的法律意义

发布时间:2022-10-03 17:49
  <正>2020年4月28日,国际知识产权领域重要的公约《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正式生效。根据条约规定,只有在30个成员国批准并且正式加入3个月后才能生效。2020年1月28日,印度尼西亚成为该条约的第30名成员国,按照条约的规定,3个月之后,《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正式生效。这部条约的核心价值就在于,解决了著作权中的邻接权问题。众所周知,著作权是一个复杂的概念,其中既包括作者的署名权,也包括作品的编辑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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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的法律意蕴及广电传播应对策略[J]. 党德强.  文化学刊. 2021(04)

硕士论文
[1]《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生效的意义及影响模拟口译实践报告[D]. 郭静雅.郑州大学 2021
[2]影视角色形象的著作权保护研究[D]. 刘燕.兰州大学 2021



本文编号:3684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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