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恐怖分子跨国流动的预防性法律机制研究
发布时间:2022-10-08 14:08
外国恐怖主义作战人员现象及其嬗变使各国面临国际恐怖主义的跨国流动性以及暴力危害性升级的挑战。联合国安理会第2178(2014)号决议作为因应恐怖主义活动流动性问题的靶向性机制,将人员跨国流动规范融入国际反恐领域,搭建起两者关系交互的"结构性"安全框架。遏制恐怖分子跨国流动的预防性法律机制包含三大进路:基于"法法衔接"方法构筑总体安全战略,实施边境管控阻断恐怖分子的跨国流动,将人员跨国流动行为纳入可罚性的犯罪预备行为范畴。由于国家扩大或更积极地行使预防恐怖主义的行政权与刑罚权,在维护国家安全与保护个人基本权利之间形成对垒。预防性机制不应是国家安全政策的非理性扩张与反恐工具性价值取向的膨胀,须遵从法治并恪守国际人权标准的边界。
【文章页数】:19 页
【文章目录】:
引 言
一遏制恐怖分子跨国流动预防性法律机制的背景与基础
(一)恐怖主义活动“全球网络化”的新表征及其影响
1.恐怖分子跨国流动现象的嬗变
2.恐怖主义活动的全球流动性升级
3.恐怖主义活动的暴力危害性升级
(二)跨国流动行为要素纳入反恐预防法律机制的基础
1.人员跨国流动与国家安全政策的关联性
2.跨国流动行为要素纳入国际反恐预防性机制的立法脉络
二 遏制恐怖分子跨国流动预防性法律机制的具体进路
(一)基于“法法衔接”构筑总体安全战略
(二)阻断恐怖分子跨国流动措施与国家边境管控体系对接
1.通过信息监测手段甄别与锁定外国恐怖主义作战人员
(1)建立出入境人员信息系统
(2)建立涉恐人员信息数据库
2.通过边境行政执法阻断涉恐人员的跨国流动
(1)撤销护照与拒绝签证措施
(2)褫夺国籍或公民身份的措施
(三)跨国流动行为要素纳入刑法体系
三 遏制恐怖分子跨国流动预防性法律机制的人权守界
(一)反恐与国际人权义务的关系
(二)阻断跨国流动行政措施的国际人权标准
1.信息监测措施与隐私权
2.限制旅行证件与流动权
(1)合法处在一个国家领土内的个人在该国领土享有自由流动的权利。
(2)个人享有离开任何国家的出境权。
(3)个人享有进入自己国家的入境权。
3.褫夺国籍或公民身份措施与国籍权
(三)恐怖分子跨国流动刑罚措施的国际人权标准
1.实质要素:合法性与确定性原则
2.程序要素:正当程序与公正审判
四我国完善遏制恐怖分子跨国流动预防性机制的思考
(一)预防性机制建设是当前我国反恐战略的重心所在
(二)健全阻断恐怖分子跨国流动的预防性法律机制
1.边境管控预防性措施与立法
2.跨国流动行为要素入刑的相关规定
3.与国际人权标准接轨保障个人的基本权利
(三)推进遏制恐怖分子跨国流动的国际合作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人大立法中的“法法衔接”问题研究[J]. 莫纪宏. 人大研究. 2019(05)
[2]习近平新时代反恐理论的形成与发展[J]. 康均心. 法商研究. 2018(05)
[3]全球恐怖主义浪潮与中国国际反恐话语构建[J]. 郭永良. 公安学研究. 2018(02)
[4]“一带一路”的安全治理:框架与图景[J]. 郑启航,郭永良.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1)
[5]刑法反恐立法的边界研究[J]. 姜敏. 政法论坛. 2017(05)
[6]“预防性”反恐刑事立法思考[J]. 何荣功. 中国法学. 2016(03)
[7]惩治外国恐怖主义战斗人员的国际与国内刑事立法研究[J]. 周振杰,赵秉志.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6(02)
[8]《刑法修正案(九)》反恐立法研究——以“风险刑法”为论证视角[J]. 李琳,刘艳红. 人民检察. 2016(03)
[9]预备犯处罚界限论[J]. 郑延谱. 中国法学. 2014(04)
[10]风险刑法理论的法教义学批判[J]. 陈兴良. 中外法学. 2014(01)
本文编号:3687852
【文章页数】:19 页
【文章目录】:
引 言
一遏制恐怖分子跨国流动预防性法律机制的背景与基础
(一)恐怖主义活动“全球网络化”的新表征及其影响
1.恐怖分子跨国流动现象的嬗变
2.恐怖主义活动的全球流动性升级
3.恐怖主义活动的暴力危害性升级
(二)跨国流动行为要素纳入反恐预防法律机制的基础
1.人员跨国流动与国家安全政策的关联性
2.跨国流动行为要素纳入国际反恐预防性机制的立法脉络
二 遏制恐怖分子跨国流动预防性法律机制的具体进路
(一)基于“法法衔接”构筑总体安全战略
(二)阻断恐怖分子跨国流动措施与国家边境管控体系对接
1.通过信息监测手段甄别与锁定外国恐怖主义作战人员
(1)建立出入境人员信息系统
(2)建立涉恐人员信息数据库
2.通过边境行政执法阻断涉恐人员的跨国流动
(1)撤销护照与拒绝签证措施
(2)褫夺国籍或公民身份的措施
(三)跨国流动行为要素纳入刑法体系
三 遏制恐怖分子跨国流动预防性法律机制的人权守界
(一)反恐与国际人权义务的关系
(二)阻断跨国流动行政措施的国际人权标准
1.信息监测措施与隐私权
2.限制旅行证件与流动权
(1)合法处在一个国家领土内的个人在该国领土享有自由流动的权利。
(2)个人享有离开任何国家的出境权。
(3)个人享有进入自己国家的入境权。
3.褫夺国籍或公民身份措施与国籍权
(三)恐怖分子跨国流动刑罚措施的国际人权标准
1.实质要素:合法性与确定性原则
2.程序要素:正当程序与公正审判
四我国完善遏制恐怖分子跨国流动预防性机制的思考
(一)预防性机制建设是当前我国反恐战略的重心所在
(二)健全阻断恐怖分子跨国流动的预防性法律机制
1.边境管控预防性措施与立法
2.跨国流动行为要素入刑的相关规定
3.与国际人权标准接轨保障个人的基本权利
(三)推进遏制恐怖分子跨国流动的国际合作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人大立法中的“法法衔接”问题研究[J]. 莫纪宏. 人大研究. 2019(05)
[2]习近平新时代反恐理论的形成与发展[J]. 康均心. 法商研究. 2018(05)
[3]全球恐怖主义浪潮与中国国际反恐话语构建[J]. 郭永良. 公安学研究. 2018(02)
[4]“一带一路”的安全治理:框架与图景[J]. 郑启航,郭永良.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1)
[5]刑法反恐立法的边界研究[J]. 姜敏. 政法论坛. 2017(05)
[6]“预防性”反恐刑事立法思考[J]. 何荣功. 中国法学. 2016(03)
[7]惩治外国恐怖主义战斗人员的国际与国内刑事立法研究[J]. 周振杰,赵秉志.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6(02)
[8]《刑法修正案(九)》反恐立法研究——以“风险刑法”为论证视角[J]. 李琳,刘艳红. 人民检察. 2016(03)
[9]预备犯处罚界限论[J]. 郑延谱. 中国法学. 2014(04)
[10]风险刑法理论的法教义学批判[J]. 陈兴良. 中外法学. 2014(01)
本文编号:3687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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