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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海事安全监管与航保服务要求对无人船法律适用性及应对研究

发布时间:2022-11-12 12:57
  文中以当前海事安全监管与航保服务①要求对无人船的法律适用性及应对为研究切入点,介绍了相关国际法和国际海事公约框架下无人船的定义及法律适用性现状,并重点结合SOLAS和STCW公约,分析无人船海事安全监管及航保服务要求在船舶结构,救生设备及装置,导助航服务,安全配员,ISM规则及船员培训、发证与值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应对方案。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无人船
    (一)无人船是否属于船舶
    (二)无人船与船旗国之间的真正联系原则
二、《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与无人船
    (一)船舶结构及消防与无人船
    (二)救生设备及装置与无人船
    (三)导助航服务与无人船
    (四)安全配员与无人船
    (五)《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与无人船
三、《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与值班标准国际公约》与无人船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无人船研究现状及内部构造展望(英文)[J]. 白响恩,李博翰,徐笑锋,肖英杰.  Journal of Marine Science and Application. 2022(02)



本文编号:3706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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