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或裁或审”条款的性质与效力
发布时间:2023-05-14 19:47
"或裁或审"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既可以起诉,又可以向指定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的条款。判断"或裁或审"条款的关键在于仲裁协议和管辖协议之间是实质上的并列关系。约定仲裁在先,协议管辖在后的"先裁后审"条款不是"或裁或审"条款。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从一律认定"或裁或审"条款中仲裁协议和管辖协议无效到分别确认仲裁协议和管辖协议效力的转变。应秉持有利于仲裁原则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综合判断"或裁或审"条款的效力。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或裁或审”条款的性质认定
二、“或裁或审”条款效力认定的实践转变
三、“或裁或审”条款的法律效力新解
1.以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综合认定仲裁协议的效力
2.区分认定仲裁协议与管辖协议的效力
结语
本文编号:3817649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或裁或审”条款的性质认定
二、“或裁或审”条款效力认定的实践转变
三、“或裁或审”条款的法律效力新解
1.以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综合认定仲裁协议的效力
2.区分认定仲裁协议与管辖协议的效力
结语
本文编号:3817649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uojifa/38176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