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内地与香港逃犯移交制度的构建——以欧盟逮捕令为参考
发布时间:2023-07-24 22:56
内地与香港在逃犯移交协议方面的探讨历时已久,但受制于内地与香港始终没有签署刑事司法协助安排,加之香港司法的独立性,使得"一国两制"下的刑事司法协助,特别是逃犯移交的区际刑事司法协助,或多或少受到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中的一些禁止性原则的影响,诸如双重犯罪、死刑犯不引渡、政治犯不引渡等传统引渡原则以及犯罪嫌疑人权利保护等方面的影响,也为反腐败追逃追赃带来一定的障碍。本文试图立足于国内实际,借鉴国际经验,尤其是欧盟国家间的区域刑事司法协助中普遍适用的《欧盟逮捕令及移交程序框架协定》(以下简称《欧盟逮捕令协定》)规定的原则和措施,结合我国内地与香港的具体问题,探讨建立内地与香港移交腐败犯罪或经济犯罪逃犯制度存在的问题。
【文章页数】:11 页
【文章目录】:
一、内地与香港追逃追赃司法合作的困境
二、《欧盟逮捕令协定》体现的原则与措施
(一)《欧盟逮捕令协定》规定的原则
1. 相互承认原则
2. 均衡性原则
3. 双重犯罪原则
4. 引渡国民的一般性原则
(二)《欧盟逮捕令协定》蕴含的一些具体措施
1. 移交程序的去政治化
2. 移交时间的严格限制
3. 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权利保护
4. 明确拒绝执行《欧盟逮捕令协定》的事由
三、构建中国内地与香港逃犯移交制度虑及的问题
(一)关于适用的原则问题
1. 通过相互信任建立相互承认原则
2. 本地居民移交的一般性原则
3. 关于死刑犯不移交原则的灵活适用
4. 政治犯不移交原则的否认
(二)关于构建内地与香港逃犯移交制度的技术性问题
1. 建立两地司法机关间的直接联系
2. 列举免于双重犯罪原则的罪名审查清单
3. 建立逃犯移交的保障机制
本文编号:3836683
【文章页数】:11 页
【文章目录】:
一、内地与香港追逃追赃司法合作的困境
二、《欧盟逮捕令协定》体现的原则与措施
(一)《欧盟逮捕令协定》规定的原则
1. 相互承认原则
2. 均衡性原则
3. 双重犯罪原则
4. 引渡国民的一般性原则
(二)《欧盟逮捕令协定》蕴含的一些具体措施
1. 移交程序的去政治化
2. 移交时间的严格限制
3. 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权利保护
4. 明确拒绝执行《欧盟逮捕令协定》的事由
三、构建中国内地与香港逃犯移交制度虑及的问题
(一)关于适用的原则问题
1. 通过相互信任建立相互承认原则
2. 本地居民移交的一般性原则
3. 关于死刑犯不移交原则的灵活适用
4. 政治犯不移交原则的否认
(二)关于构建内地与香港逃犯移交制度的技术性问题
1. 建立两地司法机关间的直接联系
2. 列举免于双重犯罪原则的罪名审查清单
3. 建立逃犯移交的保障机制
本文编号:3836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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