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承认与执行已撤销国际商事仲裁裁决
发布时间:2023-09-17 17:35
理论界针对“已撤销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是否可以承认与执行”这个问题向来就有很多的争议,尤其是Chromally公司案件中的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在被埃及法院撤销后,又先后在美国和法国得到承认和执行,更是在仲裁界一石激起千层浪。本文拟从理论、实践、立法三个方面对该问题进行探讨,并结合我国现有的相关立法,对我国承认与执行已撤销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制度提出一点建议。 全文总共由四章构成:第一章为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撤销评述。在本章笔者简要介绍了国际商事仲裁国际性的界定、国际商事仲裁的性质、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撤销的管辖法院和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撤销的理由等四个方面的内容,为下文的具体阐述做好理论铺垫。第二章为承认与执行已撤销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国内法可行性分析。在本章笔者从国内法的角度具体分析了理论上承认与执行已撤销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可行性,并且通过分类的方式探讨了实践中承认与执行已撤销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各种具体操作类型。第三章为承认与执行已撤销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国际法依据。在本章笔者从1958年《关于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下文简称1958年《纽约公约》)入手,从国际法的角度分析承认与执行已撤销国际商事仲裁...
【文章页数】:5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前言
第一章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撤销评述
一、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国际”性之界定
二、国际商事仲裁的性质
(一) 国际商事仲裁性质的现有理论学说
(二) 评价
三、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撤销的管辖法院
四、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撤销的理由
(一) 共性理由
(二) 个性理由
第二章 承认与执行已撤销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国内法可行性分析
一、理论上的可行性分析
二、实践中的具体操作
(一) 物
(二) 行为
(三) 知识产权
(四) 商事荣誉
(五) 准物权
第三章 承认与执行已撤销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国际法依据
一、依1958年《纽约公约》该做法之可行性分析
二、国际公共秩序之考虑
三、典型的国际案例
第四章 我国法院承认与执行己撤销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程序构想
一、管辖问题
二、裁判性文件的冲突问题
(一) 与新判决的冲突
(二) 与新裁决的冲突
结束语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3847843
【文章页数】:5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前言
第一章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撤销评述
一、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国际”性之界定
二、国际商事仲裁的性质
(一) 国际商事仲裁性质的现有理论学说
(二) 评价
三、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撤销的管辖法院
四、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撤销的理由
(一) 共性理由
(二) 个性理由
第二章 承认与执行已撤销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国内法可行性分析
一、理论上的可行性分析
二、实践中的具体操作
(一) 物
(二) 行为
(三) 知识产权
(四) 商事荣誉
(五) 准物权
第三章 承认与执行已撤销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国际法依据
一、依1958年《纽约公约》该做法之可行性分析
二、国际公共秩序之考虑
三、典型的国际案例
第四章 我国法院承认与执行己撤销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程序构想
一、管辖问题
二、裁判性文件的冲突问题
(一) 与新判决的冲突
(二) 与新裁决的冲突
结束语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3847843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uojifa/38478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