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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特丹规则管辖权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7-05-23 12:03

  本文关键词:鹿特丹规则管辖权问题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现有调整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法律关系的国际公约主要有《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和《汉堡规则》。由于《维斯比规则》是在《海牙规则》基础上所做的修订,因此这两部公约被并称为《海牙维斯比规则》体系。在当前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实践中,《海牙维斯比规则》发挥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其在管辖权规则方面,,却是立法空白。《汉堡规则》虽首次专门就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的诉讼管辖问题作了规定,其内容却不尽完善。 由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负责起草的《鹿特丹规则》是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公约的最新成果。与《海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不同,《鹿特丹规则》不仅全面规范各种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关系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而且还专列第14章讨论海事诉讼中的司法管辖问题。公约这一章主要涉及对承运人和对海运履约方诉讼的一般管辖、事前协议管辖、事后协议管辖、扣船管辖、诉讼合并和移转、被告的应诉管辖及判决的承认和执行等,在内容涵盖方面较为全面和系统。公约第74条为管辖权一章设立了独立的适用规则,即仅在缔约国作出声明受该章约束时才对该国发生效力。 目前国内学者围绕《鹿特丹规则》的起草和通过已有几部专著和不少论文。其中绝大多数都着眼于公约的整体评价和对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研究,鲜有涉及公约管辖权部分。《鹿特丹规则》管辖权一章有许多打破传统立法模式的新规定,对其利弊进行分析有助于判断我国若加入《鹿特丹规则》是否有必要声明受该章约束;即使我国决定不作相关声明,此部分的规定也有利于我国检省《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中有关的诉讼管辖规则,为立法修改提供参考借鉴。 公约管辖权一章区分对承运人和对海运履约方诉讼,分别规定了不同的管辖依据;考虑到多式联运这一新兴运输方式的发展,也设置了专门的连接点;与以往国际公约相比有限扩大了排他性法院选择协议的适用范围;将被告应诉管辖规则加入到公约中。这些规定都成为了公约第14章的亮点,符合国际民商事领域诉讼管辖规则的立法趋势。与此同时,该章部分条文还存在较大争议,例如,选择性的加入模式一方面减少了公约通过的阻碍,另一方面却有悖在全球范围统一管辖权规则的宗旨。总的来说,公约管辖权规则的前景以及未来可能对实践产生的影响尚不明朗。
【关键词】:鹿特丹规则 协议管辖 一般管辖 选择性加入模式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3
【分类号】:D996.1
【目录】:
  • 摘要4-6
  • Abstract6-10
  • 导言10-12
  • 第一章 鹿特丹规则诉讼管辖概述12-25
  • 第一节 公约诉讼管辖立法背景12-17
  • 一、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诉讼管辖的冲突12-14
  • 二、 诉讼管辖国际统一立法的难度14-17
  • 第二节 公约诉讼管辖规则与现有公约之比较17-21
  • 一、 现有相关国际公约(含区域性条约)及其统一化进程17-20
  • 二、 关于鹿特丹规则诉讼管辖规则的评价20-21
  • 第三节 选择性加入模式21-25
  • 一、 公约诉讼管辖规则的特殊生效模式21-22
  • 二、 设置选择性加入模式的立法动因22-23
  • 三、 选择性加入模式评析23-25
  • 第二章 鹿特丹规则中的协议管辖25-35
  • 第一节 普通法院选择协议25-27
  • 第二节 事前排他性法院选择协议27-33
  • 一、 事前协议管辖合理性之争27-28
  • 二、 鹿特丹规则的具体规定28-33
  • 第三节 争议发生后的协议管辖33-35
  • 一、 公约事后协议管辖的由来及具体规定33-34
  • 二、 事后协议管辖制度的优越性与局限性34-35
  • 第三章 鹿特丹规则中的一般管辖35-42
  • 第一节 海事诉讼一般管辖的立法依据35-36
  • 一、 英美法系35
  • 二、 大陆法系35-36
  • 三、 我国法律规定36
  • 第二节 鹿特丹规则一般管辖的具体规定36-42
  • 一、 对承运人和对海运履约方的区别规定36-38
  • 二、 严格限制的管辖权行使依据38-42
  • 第四章 临时措施或保全措施(包括扣船)的管辖权42-46
  • 第一节 非实体管辖权与实体管辖权的行使42-43
  • 第二节 公约第 70 条与现有公约及我国立法的比较43-46
  • 结论46-51
  • 参考文献51-58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58-59
  • 后记59-61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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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黄进;邹国勇;;欧盟民商事管辖权规则的嬗变——从《布鲁塞尔公约》到《布鲁塞尔条例》[J];东岳论丛;2006年05期

3 张兰兰;国际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制度的发展趋势[J];法学杂志;2000年03期

4 王克玉;;论《选择法院协议公约》视角下的意思自治原则[J];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02期

5 郑志军;;《鹿特丹规则》管辖权条款评析——兼论对我国海事司法的影响和借鉴[J];经济视角(下);2011年07期

6 刘兴莉;;海事货物索赔管辖权的国际统一——评《2008年鹿特丹规则》第14章管辖权规则[J];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04期

7 蒋俊鸿;;鹿特丹规则管辖权规定评述——兼谈对我国海事司法的影响[J];商业文化(学术版);2009年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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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38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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