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涉外协议管辖制度及我国的选择
发布时间:2024-02-18 18:21
涉外协议管辖,是国际民商事领域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具体体现。合理借鉴《布鲁塞尔条例I》修订版与《选择法院协议公约》的规则,进一步完善我国涉外协议管辖制度体系,适用不方便管辖原则和公共秩序保留原则替换现行的实际联系原则,进一步明确弱者保护原则的规定,以更好地保障我国涉外协议管辖制度高效运行。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涉外协议管辖制度的域外考察
(一)“布鲁塞尔体系”
(二)《选择法院协议公约》
二、我国涉外协议管辖制度简析
(一)完善涉外协议管辖制度体系
1. 在《民事诉讼法》中规定涉外管辖协议性质
2. 在司法解释中规范涉外管辖协议准据法及其效力问题
(二)替换实际联系原则
(三)明确弱者保护原则的适用
三、结语
本文编号:3902326
【文章页数】: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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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外协议管辖制度的域外考察
(一)“布鲁塞尔体系”
(二)《选择法院协议公约》
二、我国涉外协议管辖制度简析
(一)完善涉外协议管辖制度体系
1. 在《民事诉讼法》中规定涉外管辖协议性质
2. 在司法解释中规范涉外管辖协议准据法及其效力问题
(二)替换实际联系原则
(三)明确弱者保护原则的适用
三、结语
本文编号:390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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