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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教育服务贸易研究

发布时间:2024-02-19 11:21
  教育服务贸易是商业性和市场化的教育活动,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人才国际化的发展,教育由公共事业逐渐变成了有利可图的产业,并由此走向市场。中国及东盟各国的教育服务贸易起步较晚,要想在国际教育服务市场上取得一席之地,仍需继续加以关注重视。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正式启动,关税壁垒逐渐消除,这无疑为中国与东盟各国教育服务贸易发展创建了更加便利的平台。本文尝试从法律角度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内有关教育服务贸易的法律进行系统整理并加以理论分析,如对我国及东盟各国教育服务承诺进行分类列表,探析各国的教育服务贸易壁垒,在借鉴欧盟教育服务贸易合作机制的基础上,试图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教育服务贸易合作机制实现区域内的教育服务自由化。同时结合我国具体国情,针对我国教育服务贸易立法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的完善建议。 论文一共分为四章,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是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教育服务贸易进行概述。探析了教育服务贸易的内涵及提供方式,为以下的论述做理论铺垫。同时也从教育服务贸易合作成为东盟各国新的关注重点、高层交流日趋密切、教育合作交流规模不断扩大及存在问题四个方面分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教育服务...

【文章页数】:5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内容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1章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教育服务贸易概述
    第一节 教育服务贸易的界定
        一、教育服务贸易的内涵及分类
        二、教育服务贸易的提供方式
    第二节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
        一、教育服务贸易合作成为东盟各国新的关注重点
        二、高层交流日趋密切
        三、教育合作交流规模不断扩大
        四、存在的问题
第2章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有关教育服务贸易的法律规定
    第一节 GATS中有关教育服务贸易的规定
        一、GATS中有关教育服务贸易基本原则的规定
            (一) 最惠国待遇原则
            (二) 国民待遇原则
            (三) 透明度原则
        二、GATS中有关学历互认的规定
    第二节 自贸区内有关教育服务贸易的规定
        一、《服务贸易协议》中有关教育服务贸易的规定
        二、《行动计划》中有关教育服务贸易的规定
        三、《争端解决机制协议》中有关教育服务贸易的规定
第3章 构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教育服务贸易合作机制的国际化构想
    第一节 构建中国——东盟教育服务贸易合作机制的可行性
        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教育服务贸易合作机制已初具规模
        二、欧盟教育服务贸易的成功经验
    第二节 构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教育服务贸易合作机制
        一、目标机制的构建
        二、教育服务贸易准入机制的构建
        三、教育服务贸易具体合作制度的构建
第4章 在中国——东盟背景下我国教育服务贸易立法思考与对策
    第一节 我国教育服务现有法律规定
    第二节 中国——东盟背景下我国教育服务贸易立法现状的不足
        一、有关教育服务贸易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完善
        二、涉外教育服务法律条款规定过于模糊
        三、现有的教育服务贸易法规与《服务贸易协议》不能有效衔接
    第三节 完善我国教育服务贸易的立法建议
        一、完善国内教育服务贸易立法
        二、针对教育服务贸易不同形式的法律规制
结语
注释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致谢



本文编号:390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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