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卫生条例(2005)》的法理冲突与规则重构
发布时间:2024-02-25 05:54
在人类防治传染病的过程中,《国际卫生条例(2005)》的制定实施标志着国际社会对消除传染病达成了广泛的共识。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与延续,凸显并加剧了其在国家主权、人权保护及国际贸易等领域的法理冲突。一些国家不认真履行条约所规定的监测与通报义务,对国际旅行与国际贸易频频采取过度限制措施,特别是美国等国刻意将新冠肺炎疫情污名化、政治化,严重损害了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法秩序。为此,《国际卫生条例(2005)》亟需从文本、机制、机构及秩序四个方面进行规则重构。中国是该条例的缔约国,也是一个崛起国和负责任的大国,应秉承人类公共健康共同体的理念积极推动该条例的变革。
【文章页数】:17 页
本文编号:3910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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