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夫妻财产关系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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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国际间的人员流动越来越频繁,大量跨国婚姻的出现以及个人和家庭移居现象的普遍造成夫妻财产可能散布世界各地,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冲突问题不可避免,尤其给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带来了巨大的挑战。由于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不仅是整个家庭财产关系的核心和基础,更可能直接关系到第三人的交易安全,影响夫妻外部的社会经济秩序。因此,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关注和重视,我国也在2011年出台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首次系统地规定了涉外夫妻财产关系法律适用的基本规则,通过引入有限制的意思自治原则、属人法连接点的创新和将最密切联系原则作为兜底条款,顺应了世界国际私法发展的趋势和潮流,但是立法上也存在一些不如人意的地方,例如属人法客观连接点中将经常居所地彻底替代住所的做法欠妥,对意思自治的限制规定过于简单,提出的“主要财产所在地”的概念模糊不清,缺乏准据法变迁问题的相关规定。本文围绕涉外夫妻财产关系法律适用中的四个关键问题展开,即属人法客观连接点的选择、意思自治及限制、统一制与分割制以及准据法的变迁问题,在分析阐述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理论、立法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得出一些启发性的结论,对我国涉外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提出完善建议。本文主要分为三个章节,主要内容包括涉外夫妻财产关系法律冲突概述;涉外夫妻财产关系法律适用四大关键问题分析;中国涉外夫妻财产关系法律适用的不足与完善。第一章对涉外夫妻财产法律冲突做一个简要的概述,主要包括介绍涉外夫妻财产关系的概念、特征以及法律冲突形成的原因和解决途径。涉外夫妻财产关系不仅具有国内民法中规定的夫妻财产关系的一般特征如人身性和关系到第三人的交易秩序,而且“涉外”因素也决定了这一概念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如复杂性、关乎一国公共秩序和与管辖权具有密切联系。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是各国立法差异巨大、国际间交往愈加频繁和法律具有域外效力。解决法律冲突的途径有冲突法和实体法两种,通常以冲突法为主要解决办法。第二章以问题为导向,抓住涉外夫妻财产关系法律适用的四个核心问题,从属人法客观连接点的选择、意思自治及限制、统一制与分割制以及准据法的变迁这四个问题着手,结合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相关的理论、立法和司法实践,通过比较分析总结出一些结论和观点:在属人法客观连接点选择问题上,以住所或惯常居所为连接点更符合世界发展趋势,同时国籍连接点也不可舍弃,可以作为补充原则;在意思自治原则及限制问题上,考虑到夫妻财产人身性和合伙性的特点,同时需要维护交易秩序,兼顾第三人的合法利益,对意思自治的限制必不可少;对夫妻财产中的动产和不动产是否分别适用决定了一国采用的是统一制还是分割制,分析下来,有限制的统一制更加合理;允许准据法变迁更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和有利于当事人利益的维护。第三章的主要内容是中国涉外夫妻财产关系法律适用的不足与完善。首先指出我国《法律适用法》在立法上的进步之处,无论是有限制地引入意思自治原则,将“经常居所地”作为属人法的首要连接点还是将最密切联系原则作为兜底条款,总体上与世界国际私法的立法趋势保持一致。但是该法也不是十全十美的,在涉外夫妻财产关系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本文提出以下完善建议:适当保留住所作为属人法客观连接点;通过加入对婚姻协议溯及力的规定、公共政策排除适用以及对第三人保护的条款增加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限制;对“主要财产”这一概念进行解释并采用有限制的统一制,即纯粹是夫妻双方的财产关系,适用夫妻约定的法律,但涉及第三人利益时,适用物之所在地法;承认准据法有限制的可变性,规定以最后的经常居所地法为主,对于夫妻依据变更前法律已经取得的权利除外。
【关键词】:夫妻财产关系 法律适用 意思自治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D997
【目录】:
- 摘要2-4
- abstract4-8
- 导言8-14
- 一、问题的提出8
- 二、研究价值8
- 三、文献综述8-12
- 四、论文的主要结构12-13
- 五、论文的创新之处13
- 六、论文的不足之处13-14
- 第一章 涉外夫妻财产关系法律冲突概述14-19
- 第一节 涉外夫妻财产关系概念及特征14-16
- 一、涉外夫妻财产关系概念14-15
- 二、涉外夫妻财产关系特征15-16
- 第二节 涉外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冲突16-19
- 一、涉外夫妻财产关系法律冲突的产生原因17
- 二、涉外夫妻财产关系法律冲突的解决途径17-19
- 第二章 涉外夫妻财产关系法律适用四大关键问题19-41
- 第一节 属人法客观连接点选择问题19-26
- 一、平等对待夫妻双方的属人法19-20
- 二、婚姻住所地作为连接点20-22
- 三、共同本国法作为连接点22-24
- 四、比较与小结24-26
- 第二节 意思自治原则及其限制问题26-32
- 一、婚姻家庭领域的意思自治原则26-30
- 二、意思自治原则的限制30-32
- 第三节 统一制与分割制问题32-37
- 一、物之所在地法原则33-34
- 二、大陆法系的统一制34
- 三、英美法系的分割制34-35
- 四、比较与启示35-37
- 第四节 准据法的变迁问题37-41
- 一、准据法恒定论37-39
- 二、准据法可变论39-40
- 三、比较与分析40-41
- 第三章 中国涉外夫妻财产关系法律适用不足与完善41-49
- 第一节 属人法客观连接点选择42-44
- 一、“经常居所”完全取代“住所”有所不妥42-43
- 二、属人法“住所”的适当回归43-44
- 第二节 意思自治原则及其限制44-46
- 一、对意思自治限制的规定不足44-45
- 二、对意思自治的完善45-46
- 第三节 统一制与分割制46-47
- 一、“主要财产所在地”的概念模糊46-47
- 二、明确“主要财产”的含义47
- 第四节 准据法的变迁47-49
- 一、缺少关于准据法变迁的规定47
- 二、允许准据法的有限变更47-49
- 结语49-50
- 参考文献50-53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53-54
- 后记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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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章戈;;夫妻财产关系的几个问题[J];法学研究;1985年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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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刘长才;;谈罗马法中有关夫妻财产关系的理论[J];锦州师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2年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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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丁文;崔铭中;陈开颜;;市场经济下的夫妻财产关系——对苏南五城市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问题的调查[A];婚姻·家庭·老人论文集[C];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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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林荫茂;明晰夫妻财产关系[N];中国妇女报;2000年
2 本报记者 刘常俭 见习记者 高薇;新法禁止夫妻卖房悔约“双簧”[N];河北日报;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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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聂广希;涉外夫妻财产关系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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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张晓姣;论我国夫妻财产关系的立法价值[D];海南大学;2012年
6 王瑞s,
本文编号:398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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