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流失文物追索的国际私法问题浅析——以福建肉身坐佛为例
发布时间:2024-06-12 03:42
近现代以来,因战乱、盗窃等原因使珍贵的文物流失严重。在海外文物以诉讼方式追索的历史过程中,以福建肉身坐佛为例,存在诉讼主体资格是否适格、动产及不动产的识别、法律适用等问题。为合法追回海外流失文物,我国应该不断完善国内对文物保护的立法,尤其是在国际私法的立法中明确或专门为文物追索制定特别的法条。同时,我国还应以和平方式与文物所在国进行协商,并在国际公约的制定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原告的确认
二、动产及不动产的识别
三、海外流失文物追索的法律适用
(一) 物之所在地法
(二) 最密切联系原则
(三) 文物来源国规则
(四) 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法律适用建议
四、先决问题———所有权的归属
(一) 善意取得制度
(二) 时效制度
本文编号:3993173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原告的确认
二、动产及不动产的识别
三、海外流失文物追索的法律适用
(一) 物之所在地法
(二) 最密切联系原则
(三) 文物来源国规则
(四) 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法律适用建议
四、先决问题———所有权的归属
(一) 善意取得制度
(二) 时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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