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扣押与海事案件实体管辖权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7-08-05 19:01
本文关键词:船舶扣押与海事案件实体管辖权问题研究
【摘要】:船舶扣押是海事领域最具特色的法律制度之一,不仅具有一般财产保全的限制被申请人处分其特定财产的功能,又有为扣船申请人择地行诉或仲裁提供保证和创造条件的功能。由于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对船舶扣押的性质及管辖权的认识有所不同,因此,两大法系国家曾对“一国法院是否可以因扣押当事船舶而取得对该海事争议的管辖权”有过巨大的分歧。为了协调两大法系在此问题上的分歧,国际组织先后制订了一些公约来统一这方面的立法。有代表性的有1952年和1999年的《扣船公约》。目前,在各国立法、国际公约中基本上达成了共识:一般情况下,扣船地法院可以对海事案件行使实体管辖权,但是,应该受到“密切联系原则”、“当事人意思自治”、“不方便法院原则”等一些法律原则的限制。 本文结合了国际公约、两大法系国家的立法情况,梳理了船舶扣押与案件实体管辖权之间的关系的历史及发展,并且也对我国的立法与司法状况进行了评析,并提出了相关的完善建议。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 引言部分介绍船舶扣押与海事案件实体管辖权问题的研究现状,并引出文章的写作目的。 第一章论述了“船舶扣押与海事案件实体管辖权的一般关系”。首先,对船舶扣押的定义、功能及其程序的独立性进行了探讨,在此基础之上,探讨了两大法系主要国家对两者关系立法上的不同处理、以及两大法系国家立法差异逐渐减少的趋势。 第二章探讨了“扣船地法院行使实体管辖权的限制因素”,主要有四个方面的限制因素:其一,当事人“管辖协议”对扣船地法院实体管辖权的限制;其二,“提单管辖条款”对扣船地法院行使实体管辖权的限制;其三,“不方便法院原则”对扣船地法院行使实体管辖权的限制;第四,“专属管辖”对扣船地法院行使实体管辖权的限制。 第三章探讨了“船舶扣押引起的海事案件实体管辖权冲突及其解决”,主要探讨了海事司法实践中主要的两种管辖冲突的类型——“重复型诉讼”和“对抗性诉讼”引起的管辖权冲突及解决的方法。 第四章探讨了“完善中国关于扣船和案件管辖权的立法及司法实践”,主要针对将扣船作为取得案件管辖权的充分条件引发的问题以及中国解决因扣船而取得的管辖权与其它国家管辖权冲突的问题,提出完善的建议。 结语部分总结全文,简要重申笔者观点。
【关键词】:船舶扣押 扣船公约 实体管辖权 管辖权冲突
【学位授予单位】:南京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996.19
【目录】:
- 摘要3-4
- Abstract4-8
- 引言8-11
- 一、船舶扣押与海事案件实体管辖权的一般关系11-19
- (一) 船舶扣押的定义、功能及其程序的独立性11-15
- 1. 船舶扣押的定义11-12
- 2. 船舶扣押的功能12-13
- 3. 船舶扣押程序的独立性13-15
- (二) 两大法系国家对船舶扣押与海事案件实体管辖权的关系的立法差异15-17
- 1. 英美法系国家关于两者关系的立法15-16
- 2. 大陆法系国家关于两者关系的立法16
- 3. 两大法系国家立法之比较16-17
- (三) 国际公约对两大法系国家相关立法的折衷17-19
- 二、扣船地法院行使实体管辖权的限制因素19-24
- (一) 当事人“管辖协议”对扣船地法院实体管辖权的限制19-20
- (二) “提单管辖权条款”对扣船地法院行使实体管辖权的限制20-21
- (三) “不方便法院”原则对扣船地法院行使实体管辖权的限制21-22
- (四) “专属管辖”对扣船地法院行使实体管辖权的限制22-24
- 三、船舶扣押引起的海事案件实体管辖权冲突及其解决24-31
- (一) 海事案件实体管辖权冲突的成因24-25
- 1. 海事争议主体的多样性和涉外性24
- 2. 平行管辖的大量存在24-25
- 3. 各国扩大管辖权的倾向25
- (二) 海事案件实体管辖权冲突的类型及其解决25-31
- 1. 重复型诉讼引起的管辖权冲突及其解决26
- 2. 对抗型诉讼引起的管辖权冲突及其解决26-31
- 四、完善中国关于扣船和案件管辖权的立法及司法实践31-38
- (一) 将扣船作为取得案件管辖权的充分条件引发的问题及解决建议31-34
- 1. 将扣船作为取得案件管辖权的充分条件引发的问题31-32
- 2. 对“因扣船而取得管辖权”的规定进行一定的限制32-34
- (二) 因扣船而取得的管辖权与其它国家管辖权冲突的解决34-38
- 1. 中国处理海事案件管辖权纠纷立法中的问题34-35
- 2. 中国处理海事案件管辖权纠纷立法的完善建议35-38
- 结语38-39
- 参考文献39-42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42-43
- 致谢43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何畏;浅析《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中的对物诉讼制度[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03期
2 周岷;协议管辖原则在国际海事诉讼程序中的应用——对“Kislovodak”轮一案的法律思考[J];河北法学;2002年S1期
3 向明华;;对物诉讼与我国的船舶扣押法律制度[J];河北法学;2006年04期
4 张淑钿;论解决国际诉讼竞合的四种国内法机制[J];前沿;2005年03期
5 孙尚鸿;;试论海牙《民商事管辖权和外国判决公约(草案)》关于临时和保全措施管辖权问题的实践[J];诉讼法论丛;2002年00期
6 邢娜;;提单管辖权条款的理论与实务初探[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05期
7 陈娴灵;从管辖原则看涉外海事诉讼[J];中国水运;2003年02期
8 刘兴莉;论我国扣船管辖制度的立法完善——兼论海事诉讼中不便审理法院原则[J];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04期
9 袁雪;李娜;;对物诉讼制度及其对我国海事诉讼的影响探析[J];行政与法;2012年07期
10 张丽英;;“最先受诉法院原则”与禁诉令的博弈[J];中国海商法研究;2012年01期
,本文编号:626422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uojifa/6264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