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国际法论文 >

论南极海域的法律地位

发布时间:2017-08-18 17:32

  本文关键词:论南极海域的法律地位


  更多相关文章: 南极海域法律地位 南极条约体系 《海洋法公约》 主权冻结原则


【摘要】:以1959年《南极条约》为核心的南极条约体系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重叠适用于南极海域时产生了权利义务的碰撞与冲突。在"南极条约区域"内,基于《南极条约》确立的主权冻结原则以及《体系》建立的南极环境保护价值导向,任何形式的海域主权要求都缺乏基本的法律与政治基础,因而是非法和无效的。南极条约体系不仅否定了主权要求国基于"双焦点主义"而提出的海域主权要求,而且限制了各国依《海洋法公约》享有的公海与"国际海底区域"权利;在"南极条约区域"外,岛屿主权国延伸至"南极条约区域"内的合法的外大陆架权利及专属经济区权利与《体系》的冲突,则因南极地区特殊的地缘状况与政治法律安排而得以缓冲和兼容。作为"非主权要求国"与南极事务大国,我国应警惕个别国家试图瓜分南极海域并将其据为己有的战略企图,坚决反对主权要求国对南极大陆附属海域任何形式的主权要求,积极推动南极条约协商会议成员国对南极海洋事务的集体决策权与管辖权,努力维护我国在南极海域的合法权益。
【作者单位】: 复旦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南极海域法律地位 南极条约体系 《海洋法公约》 主权冻结原则
【基金】:作者主持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我国南极权益维护的法律保障研究”(项目批准号:11BFX141) 中美富布莱特项目(2012~2013)Antarctic Governance and the US-China Cooperation Under the Antarctic Treaty System的阶段性成果
【分类号】:D993.5
【正文快照】: 因其精妙的法律设计与政治智慧,1959年《南极条约》第4条成功“冻结”了长期以来的南极大陆主权纷争,被视为“南极条约的基石”。以第4条为核心的南极条约体系(以下简称《体系》)是南极大陆持续保持稳定、南极国际治理得以成功实现的最重要的原因。然而,随着全球气候的不断变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3条

1 邹克渊;两极地区的法律地位[J];海洋开发与管理;1996年02期

2 阮振宇;南极条约体系与国际海洋法:冲突与协调[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01期

3 邹克渊;规范未来南极矿物资源开发利用的法律原则[J];海洋开发与管理;1994年03期

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李增刚;;协议合作与避免国际公地悲剧——以南极问题为例[A];《制度经济学研究》第二辑[C];2003年

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刘秀;南极生物遗传资源利用与保护的法律规制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13年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5条

1 刘云涛;南极生物勘探管理法律制度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13年

2 石伟华;南极政治的多层面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10年

3 尹素;试论南极生物勘探中的软法因素[D];中国海洋大学;2012年

4 于晨;南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10年

5 李国强;论南极微生物遗传资源的国际法保护[D];中国海洋大学;2012年



本文编号:695852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uojifa/695852.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d6e9c***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