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的渊源_马江战役电影_近代国际法与中法马江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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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国际法与中法马江战役
近代国际法与中法马江战役
一
工业革命不仅给人类带来了技术文明,同时也孳生了绵延不止的野蛮征伐。法国正是在工业革命这股强大内驱力的驱役下,为了抢夺商品销售市场和原材料产地,不惜远洋跋涉,将战火从越南烧至中国。被强权意识包裹下的近代国际法,并没有对马江战役前后法国的侵华行为产生威慑和约束。
1884年7月16日,法国舰队司令孤拔座舰以“游历”为名开进福建马尾军港。随后,又有几艘军舰相继停泊马尾军港。会办福建海疆事宜大臣张佩纶急忙开始交涉,“遵旨照会该国领事,阻止多船入口”,但未取得丝毫成效,“法果成谋,断非笔舌所能阻止”(注:张佩纶:《涧于集 奏议四》,民国年间丰润张氏涧于草堂刊本,第16页。)。为了配合“占地为质”的计划,法国全然不顾中国官员的“告禁”,决意将军舰强行进驻马尾港。这种情形在中法关系已处于非正常关系的特定背景下明显侵犯了中国的主权。
关于军舰停泊他国港口问题,国际法有严格的法律解释。兵船驶进他国港口,无论是默准,,抑或明许,均“不归他国管辖”(注:[美]惠顿撰:《万国公法》卷二,清同治三年刻本,第33页。)。而不归地方管辖的前提在于:“该船(即军舰)在此和平行事”(注:[美]惠顿撰:《万国公法》卷二,第35页。)。换言之,外国兵船绝对不能为所欲为:“盖默许友国兵船来海口,不归地方管辖,此例断不可误解,致令该船或有干犯国权之事”(注:[美]惠顿撰:《万国公法》卷二,第38页。)。
由于驻守马尾港的官员并未强硬下令禁阻法舰进港,法方则可认为得到默许,可以自由出入马尾港。然而,法舰在马尾港并非“和平行事”,而是以武力相胁迫,监视同在马尾军港江面的华舰,不给华舰移动自由,“声言动则开炮”(注:张侠等编:《清末海军史料》,海洋出版社1982年版,第302页。)。8月23日,在绝对掌握主动权的情况下,法军向清军发出挑战,公然下战书,并迅速摧毁马江江面的福建海军军舰。次日,又炮轰船政局。从8月25日至29日,法舰撤离闽江口期间,还先后摧毁了闽安南、北岸炮台、金牌炮台三座沿江炮台,仅长门炮台得以保存。可见,法国既强行剥夺中国的自卫权,又用变相的宣战方式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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