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航道利用的法律冲突与协调
发布时间:2017-08-31 09:09
本文关键词:北极航道利用的法律冲突与协调
更多相关文章: 北极航道 法律冲突 国际条约 法律冲突的协调
【摘要】: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和科技发展,北极航道的全面通航成为可能。但由于国际社会对北极地区的关注和研究起步较晚,加之北极地区的历史和政治环境比较复杂,目前没有专门针对北极地区的比较权威的国际公约和国际组织,冲突的存在较为突出。论文在立足于学者对北极地区的区域性条约和北极航道沿岸国的国内法的研究之上,将这些法规置于国际法视野下,综合北极航道利用过程中存在的以及可能产生的冲突。论文研究的法律冲突涵盖了国际条约之间的冲突,国际法与国内法之间的冲突以及北极航道沿岸国国内法之间的冲突。北极地区涉及到非常多的国际条约,这些条约的主体存在区别、适用范围不尽相同、权利义务规定也不一致,这些条约之间就会存在冲突。沿岸国的国内立法旨在为本国对北极航道行使管辖权提供依据,其中许多内容与国际法相冲突。沿岸国纷纷通过立法对有争议的区域进行确权,不同国家之间对同一问题的主张存在冲突。北极地区的法律冲突对北极航道的利用存在不利影响,协调这些冲突将有助于推进北极航道的利用。国际条约之间、国内法与国际法之间、国内法之间的冲突协调机制应有所差别。国际条约之间的冲突可以通过条约解释规则、冲突条款、政府间国际组织来协调;国内法之间的冲突则主要通过国家之间的协商合作解决。国内法与国际法是并行的关系,国内法调整的是主权国家的国内秩序,国际法规范的是国际秩序,协调国内法与国际法之间关系时,应当注意国家利益和全人类利益之间的冲突与协调,既要尊重北极航道沿岸国国家在北极航道的优先权益,也应当明确北极航道沿岸国承担着一定的国际法上的义务。
【关键词】:北极航道 法律冲突 国际条约 法律冲突的协调
【学位授予单位】:北京交通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D993.9
【目录】:
- 致谢5-6
- 摘要6-7
- ABSTRACT7-11
- 1 引言11-12
- 2 北极航道概述12-17
- 2.1 北极航道的地理概况12-13
- 2.1.1 西北航道12-13
- 2.1.2 东北航道13
- 2.2 北极航道通航的意义13-15
- 2.2.1 运输距离缩短13-14
- 2.2.2 运输风险降低14-15
- 2.2.3 资源节约15
- 2.3 北极航道的通航现状15-17
- 2.3.1 西北航道16
- 2.3.2 东北航道16-17
- 3 关于北极航道的国际条约和沿岸国的国内立法17-22
- 3.1 有关北极航道的国际条约17-19
- 3.1.1 关于环境保护的条约17-18
- 3.1.2 关于航行安全的条约18
- 3.1.3 关于《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条约》18-19
- 3.2 沿岸国的国内立法19-22
- 3.2.1 俄罗斯19
- 3.2.2 加拿大19-20
- 3.2.3 美国20
- 3.2.4 丹麦20-21
- 3.2.5 挪威21-22
- 4 北极航道的法律冲突及其影响22-33
- 4.1 条约的冲突22-23
- 4.1.1 《斯约》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之间的冲突22-23
- 4.1.2 环境保护条约与航行安全条约之间的冲突23
- 4.2 沿岸国的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冲突23-28
- 4.2.1 沿岸国关于北极航道法律地位的主张23-25
- 4.2.2 沿岸国关于北极法律地位的主张与国际法的冲突25-26
- 4.2.3 沿岸国关于北极航道利用和管辖的法律主张26-27
- 4.2.4 沿岸国关于北极航道利用和管辖的法律主张与国际法的冲突27-28
- 4.3 沿岸国国内法之间的冲突28-30
- 4.3.1 加拿大与美国28
- 4.3.2 美国与俄罗斯28-29
- 4.3.3 挪威与俄罗斯29
- 4.3.4 丹麦和挪威29-30
- 4.4 北极航道法律冲突的影响30-33
- 4.4.1 条约冲突对北极航道利用的影响30-31
- 4.4.2 国际法与国内法冲突对北极航道利用的影响31
- 4.4.3 沿岸国国内法之间的冲突对北极航道利用的影响31-33
- 5 协调北极航道法律冲突的设想33-38
- 5.1 条约冲突的协调机制33-35
- 5.1.1 通过条约解释规则协调条约冲突33
- 5.1.2 通过冲突条款协调条约冲突33-34
- 5.1.3 通过政府间国际组织协调条约冲突34-35
- 5.2 沿岸国国内法与国际法冲突的协调机制35-36
- 5.2.1 明确沿岸国在北极航道的优先权益35
- 5.2.2 明确沿岸国应承担的国际法义务35-36
- 5.2.3 明确国际法规范与国内法规范的效力36
- 5.3 沿岸国国内法冲突的协调机制36-38
- 5.3.1 增强沿岸国国家间合作36-37
- 5.3.2 增强区域性组织的协调作用37-38
- 6 我国利用北极航道的国际法思考38-42
- 6.1 尊重沿岸国的国家主权38
- 6.2 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框架内行使北极航道通行权38-39
- 6.3 充分利用多边机制39-40
- 6.4 积极开展双边合作40-42
- 7 结论42-43
- 参考文献43-46
- 作者简历及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46-48
- 学位论文数据集48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蔺耀昌,才凤敏;法律冲突问题研究[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年04期
2 姬长进;;资产证券化中的法律冲突[J];新财经;2006年03期
3 刘红;;论法律冲突的利与弊[J];理论月刊;2007年02期
4 胡余旺;韩自强;;法律冲突的原因与解决途径[J];法制与社会;2007年04期
5 刘红;;法律冲突的概念辨析[J];湖北社会科学;2009年01期
6 董v,
本文编号:764692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uojifa/7646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