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航空器降落地国管辖权——以2014年《蒙特利尔议定书》为视角
发布时间:2017-09-02 23:03
本文关键词:论航空器降落地国管辖权——以2014年《蒙特利尔议定书》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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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航空器降落地国管辖权作为国际民用航空安保公约管辖权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日益受到国际民航组织及其成员国的广泛关注。2014年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确立了降落地国管辖权,对于防范和治理机上的不法行为等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但学界对其自身性质的认定及其与航空器登记国属地管辖权理论是否冲突等问题仍然存在争议。本文认为,增设降落地国管辖权利大于弊,我国航空法律应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双管齐下,通过转化适用罪行和明确移交主体等方式,保证新公约的降落地国管辖权制度与我国法律体系的科学衔接、系统协调,切实加大对跨国机上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确保航空运输安全运行。
【作者单位】: 中国民航大学;
【关键词】: 降落地国 管辖权 《蒙特利尔议定书》 航空器
【基金】:中国法学会重点专项课题“中国积极参与国际民航规则制定研究”(CLS(2015)ZDXZZ)的阶段性成果
【分类号】:D993.4
【正文快照】: 在国际航空运输过程中,当航空器已降落而不法行为人尚在航空器上时,航空器降落地国对非本国国籍的行为人采取相应措施的依据是什么,始终是学术界与实务界争论的焦点。2014年4月4日,国际航空法外交会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关于在航空器内的犯罪和犯有某些其他行为的公约〉的议定,
本文编号:781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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