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化学品和危险废物法律体系梳理
发布时间:2017-09-11 23:38
本文关键词:国际化学品和危险废物法律体系梳理
更多相关文章: 危险废物 越境转移 危险化学品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事先知情同意程序
【摘要】:介绍了关于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巴塞尔公约》《鹿特丹公约》和《斯德哥尔摩公约》三个多边环境法律协议的目的、原则、运行机制、发展历程和履约状况,以及为了加强三公约的协调和合作国际社会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进展,以期为我国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管理提供有益的借鉴。
【作者单位】: 中华环保联合会;
【关键词】: 危险废物 越境转移 危险化学品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事先知情同意程序
【分类号】:D996.9
【正文快照】: 为了保护人体健康和环境免受有毒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危害,国际社会在1989—2001年间先后达成了《巴塞尔公约》《鹿特丹公约》和《斯德哥尔摩公约》。这三个公约是国际化学品和危险废物法律体系中比较重要的多边环境协议。巴塞尔公约《关于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4条
1 沈展昌;对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法律制度的思考[J];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年05期
2 卢锟;李小月;;论废弃物越境转移的法律规制[J];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07年08期
3 ;济南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济南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J];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2014年06期
4 ;[J];;年期
,本文编号:833790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uojifa/8337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