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CD国际税收仲裁机制中纳税人地位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7-09-16 02:05
本文关键词:OECD国际税收仲裁机制中纳税人地位问题研究
【摘要】:纳税人在国际税务争议的解决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国际社会在解决国际税务争议的过程中,也越来越关注纳税人的权利保护问题。2008年修订版《OECD税收协定范本》在第25条第5款的基础上增加了国际税收仲裁机制,赋予了跨国纳税人一定的权利,包括决定仲裁程序的启动和仲裁裁决效力等。本文指出了OECD国际税收仲裁机制中纳税人地位所具有的局限性,并对如何提高纳税人地位进行了分析,在具体的构建方式上,“仲裁第三人”制度是适合纳税人的合理地位,也能够为缔约国所接受。关于我国在国际税务争议解决机制中对纳税人权利保护方面,本文建议我国应当在双边税收协定中加入税收仲裁机制,同时采用“仲裁第三人”制度保护纳税人权利。论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内容如下: 第一章首先介绍了OECD国际税收仲裁机制中纳税人所具有的权利,包括启动仲裁、决定仲裁裁决的效力、陈述意见等,而这些权利也显示出了纳税人在国际税收仲裁机制中法律地位的局限性。 第二章分析纳税人在国际税收仲裁中应有地位的构建,包括纳税人参与税收仲裁的理论依据以及应当如何提高纳税人在国际税收仲裁中的地位。 第三章是论文的重点章节,即从理论上探讨应当在国际税收仲裁机制中赋予纳税人何种地位。将纳税人在国际税收仲裁中的地位与投资者在ICSID投资仲裁中的地位进行比较,但是要建立国际税务争议解决的私法化程序还存在着很多障碍;“仲裁第三人”制度为纳税人的地位设定问题找到了出路,既可以让纳税人充分的参与国际税收仲裁,维护自身权益,也可以为缔约国所接受,本文也对国际税收仲裁中的“仲裁第三人”制度进行了规划和设想。 第四章,对于我国在国际税务争议解决机制中对纳税人权利保护的建议,首先,我国应当在双边税收协定中加入税收仲裁机制,其次,在纳税人权利保护方面,我国应当采用“仲裁第三人”制度,转变权力本位思想,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和地位。
【关键词】:税收仲裁 纳税人 仲裁第三人
【学位授予单位】:厦门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996.3
【目录】:
- 内容摘要4-6
- ABSTRACT6-8
- 目录8-13
- 导论13-16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13
- 二、本选题国内外研究现状13-15
- 三、研究思路及创新15-16
- 第一章 OECD国际税收仲裁机制中纳税人的权利特征16-21
- 第一节 纳税人在OECD国际税收仲裁机制中的权利16-18
- 一、在经由MAP前提下,启动仲裁程序的排他性权利16
- 二、决定仲裁裁决的效力16-17
- 三、仲裁针对的是具体争议,而非整个案件17
- 四、向仲裁庭提供情报和信息,陈述意见17-18
- 第二节 纳税人权利设定的原因分析18-19
- 一、在仲裁程序中更好的保护纳税人利益18
- 二、提高税收争议解决的效率18
- 三、限制纳税人权利的过分扩张18-19
- 第三节 纳税人法律地位存在的缺陷19-21
- 一、纳税人有选择权没有决定权19-20
- 二、纳税人有协助权没有主导权20-21
- 第二章 纳税人在国际税收仲裁中的应有地位21-25
- 第一节 纳税人参与国际税收仲裁的理论依据21-23
- 一、纳税人享有参与和提起仲裁的权利21-22
- 二、纳税人参与税收仲裁是一种义务22
- 三、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是解决国际税收争议的原则22-23
- 第二节 纳税人在国际税收仲裁中地位的提高23-25
- 一、国际税收仲裁与MAP的关系23-24
- 二、保证纳税人在仲裁中的充分参与24
- 三、明确纳税人的当事人地位24-25
- 第三章 纳税人参与国际税收仲裁的理想构建25-35
- 第一节 ICSID投资仲裁与国际税务争议解决的私法化25-30
- 一、ICSID投资仲裁中投资人的地位25
- 二、类比国际税收仲裁与国际投资仲裁25-27
- 三、国际税务争议解决私法化程序构建的阻碍27-30
- 第二节 “仲裁第三人”理论的合理借鉴30-35
- 一、“仲裁第三人”理论概述30-31
- 二、“仲裁第三人”规则构架的设想31-33
- 三、“仲裁第三人”制度评析33-35
- 第四章 我国在国际税务争议解决机制中对纳税人权利保护的建议35-39
- 第一节 关于国际税收仲裁机制35-36
- 第二节 关于纳税人地位36-39
- 一、转变权力本位思想36-37
- 二、赋予纳税人“仲裁第三人”的地位37
- 三、我国双边税收协定中纳税人条款的具体设计37-39
- 结语39-40
- 参考文献40-42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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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86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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