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单仲裁条款效力裁判的中美比较研究
本文关键词:提单仲裁条款效力裁判的中美比较研究
【摘要】: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2014年工作报告显示,全年海事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119件,当事人涉及11个国家,这说明海事仲裁已在我国蓬勃发展,成为当事人解决争议的有效手段。但在仲裁协议的效力认定方面,对提单中仲裁条款的效力认定仍然是我国司法审判的一个难点。一方面,我国国内没有认定提单中仲裁条款效力的统一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曾在2003年12月30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处理涉外仲裁及外国仲裁案件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但是学术界和实务界对其中个别规定存有争议。例如该草案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仲裁机构仲裁的,该仲裁协议有效。”该条同我国《仲裁法》第十八条:“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的规定有矛盾之处。当事人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仲裁机构应属于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仲裁法》要求当事人补充协议,若达不成补充协议的无效,而草案直接规定有效,违反了《仲裁法》的基本规定。因此,该草案至今未能成为有效的司法解释。另一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在实践中多以“答复”的形式对个案中的仲裁条款效力进行认定。自1996年起,最高人民法院共发布了40个关于认定仲裁条款效力的请示答复,其中39个仍然有效。其中,涉及海事海商合同纠纷的仅有3个,一个是针对船舶建造合同的答复,另外2个针对租船合同纠纷中仲裁条款的效力予以认定。在这两例答复中,最高人民法院认定其中一例案件应当依据仲裁地的法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相关法律)对仲裁条款的效力进行审查;另一例中确定租船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并入提单对提单持有人有效。但是,这两例批复都是个案下的认定,不具有推广适用的可行性。本文旨在通过对中美两国立法中有关认定仲裁条款效力的条文进行分析,同时结合中美两国司法实践涉及提单仲裁条款效力的典型案例,试图归纳出判断一般案件中认定仲裁条款效力的主要路径,为修订我国司法解释草案、完善司法审判实践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本文第一章主要介绍中美两国关于提单中仲裁条款效力的司法裁判演变,通过对立法层面的变化和司法裁判层面的案例分析,归纳出影响司法裁判的因素与背景。第二章则主要探讨影响提单仲裁条款效力的理论衡量。分析一般仲裁协议效力的评判标准和提单中仲裁条款效力衡量的特殊标准,揭示航运业发展的新情况对仲裁条款效力的传统评判路径提出挑战。第三章主要分析影响提单仲裁条款的价值冲突与选择,包括“实质正义”与“缔约自由”的冲突、“效率价值”与“形式正义价值”的冲突等。本文第四章将在总结前三章的基础上,综合分析评价中美两国的司法实践,中国处理提单仲裁条款效力提出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仲裁条款 提单 法律效力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D997.4
【目录】:
- 摘要2-4
- Abstract4-8
- 导论8-16
- 第一章 关于提单仲裁条款效力的司法裁判演变16-35
- 第一节 美国司法裁判的演变16-25
- 一、裁判实践—案例分析16-24
- 二、裁判依据——立法的变化24-25
- 第二节 中国司法裁判的演变25-32
- 一、裁判实践—案例分析25-29
- 二、裁判依据—立法层面29-32
- 第三节 影响司法裁判的因素与背景32-35
- 一、一般评价要素对提单仲裁条款效力的影响32-33
- 二、特殊价值考量对提单仲裁条款效力的影响33-35
- 第二章 影响提单仲裁条款效力的理论衡量35-54
- 第一节 一般仲裁协议评判标准对提单仲裁条款的检验35-41
- 一、真实与自愿35-37
- 二、体现当事人的合意37-38
- 三、书面的形式38-41
- 第二节 评判仲裁条款效力的特殊价值标准41-43
- 一、公平41-42
- 二、效率42-43
- 第三节 司法裁判的主要评判路径43-54
- 一、美国司法裁判的路径特点44-50
- 二、中国司法裁判的路径特点50-54
- 第三章 影响提单仲裁条款的价值冲突与选择54-62
- 第一节 提单仲裁条款在美国经受的挑战54-57
- 一、实质正义与美国合同法领域的“平等谈判权”理论54-56
- 二、弱者权益保护与消费者保护56-57
- 第二节 提单仲裁条款在中国经受的挑战57-60
- 一、效率价值对形式正义价值的忽视57-58
- 二、支持仲裁与实质正义的抑制58-60
- 第三节 回应与路径选择60-62
- 第四章 借鉴与完善思考62-71
- 第一节 美国司法实践的评价分析62-65
- 一、《海上货物运输法》设立兜底条款62-63
- 二、区分管辖权条款和仲裁条款63
- 三、探寻实质正义的边界63-65
- 第二节 中国司法实践的评价分析65-67
- 一、明确租船关系下提单仲裁条款效力的认定方式65
- 二、对仲裁条款的形式要件做出明确规定65-66
- 三、司法实践依然存在的问题66-67
- 第三节 中国处理提单仲裁条款效力的完善建议67-71
- 一、更新立法思路和技术完善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指导制度67-68
- 二、出台关于提单仲裁条款效力的单项司法解释68-69
- 三、逐步承认国外仲裁机构中国办事处做出的裁决69-71
- 结语71-72
- 参考文献72-78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78-79
- 后记7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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