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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TT第20条语境下的“必需”条款分析

发布时间:2017-09-30 12:09

  本文关键词:GATT第20条语境下的“必需”条款分析


  更多相关文章: WTO “必需”条款 条约解释 举证责任


【摘要】:GATT1994第20条“必需”条款例外,在WTO成立之前的GATT1947文本中就已经存在,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冷落之后,于WTO争端解决案件中逐渐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尽管WTO法律要求成员方在贸易活动中应坚持贸易自由和贸易平等,并促使成员贸易管制行为规范化,但是,作为例外条款一部分的“必需”条款例外,又使得成员方可以因保护公共道德、保护生存或健康以及使符合GATT的法律或规则得到遵守的特殊目的,采取违背GATT所规定的作为WTO成员所应当履行义务的贸易管制措施。因此,如何平衡“必需”条款例外和WTO基本法律原则,以使得各成员方在采取违反GATT规定的成员义务的贸易措施时,不会因为公共道德、人类或动植物生存或健康、或者执行一致性法律或规则的特殊目的滥用,而侵蚀WTO的基本贸易原则,就成为问题的关键。但是,GATT1994第20条中“必需”条款例外的表述又十分简洁和模糊,争议性很大,而且在具体的争端解决案例中,成员方、专家组和/或上诉机构对其语义的解释又不尽相同,这就为继续研究“必需”条款问题留下了许多可以探讨的空间。通过梳理相关国内外文献,可以发现,国外学者对“必需”条款的研究,已经不限于WTO法律本身,而将“必需”条款分析的一般规则和基本逻辑逐步引入到投资争端等国际争端解决当中。但是,国内学者对“必需”条款的分析,仍局限于个别条款或者个别案例,没有进行不同“必需”条款之间的横向比较。在此前提下,通过相关分析,将“必需”条款分析的一般规则进行抽象和概括,就很有必要。基于此,本文首先通过对WTO例外条款的介绍,由GATT一般例外引出“必需”条款存在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的问题,并进一步指出,条约解释是澄清“必需”条款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及理解“必需”条款的前提。在对“必需”条款进行条约解释时,需要以明确条约解释的相应标准和原则为前提。本文提出,条约解释属于广义上法律解释的一部分,因此,法律解释中的有关解释标准,同样适用于对条约的解释。由于WTO法律的特殊性,在对WTO法律规定进行条约解释时,应当结合WTO法律中已有的关于解释的规则,在法律解释和条约解释的一般原则和基础上进行。经过分析,本文提出,WTO中的条约解释,应结合WTO法律目的及善意解释原则,在不减损成员方权利,也不增加成员方义务的前提下,使WTO法律发挥最合理的效果。而无论是广义上的法律解释,还是具体到对国际条约的解释,特定词语的语义,往往是理解某一法律规定或者条约规定的前提。考虑到对“必需”条款的正确解读和援用,需要对“必需”条款的语义有基本的认识,本文首先从条约语义解释的角度,结合相关法律词典,对“必需”条款的语义进行了初步探究。经过语义分析,本文提出,“必需”条款的语义结构存在相似之处。但是,由于WTO条约解释的特殊性,语义解释本身并不能确切反映“必需”条款的本质,而DSB(争端解决机构)在具体案件中对“必需”条款进行解释和分析时,也并不只是采纳语义解释的方法,而是综合采取多种解释方法。因此,在语义分析的基础上,有必要结合相关判例,探究并确认“必需”条款解释和分析的一般规则。为此目的,本文从DSB已采纳的相关判例的角度,按照“必需”条款援用案件的时间顺序,对专家组和/或上诉机构关于“必需”条款解释和分析的具体实践进行了概括。通过对援用GATT第20条“必需”条款判例的分析,本文提出,对“必需”条款的解释和分析存在可以适用的一般规则。毋庸置疑,作为一项规则,成员方对“必需”条款的援用,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首先,应当确认存在违反GATT所规定义务的措施(即适用GATT第20条的前提);其次,违反GATT相关规定的措施,符合第20条某一“必需”条款的内涵;最后,该措施符合GATT第20条起首部分的限制条件。该解释和分析规则,按照一个“两层(two-tiered)递进分析”的逻辑结构展开,并被专家组和/或上诉机构在具体的争端解决案例中不断发展和完善。本文结合美国——石油案、欧共体——石棉案、韩国——牛肉案、巴西——翻新轮胎案以及中国——出版物市场准入案五个判例中的专家组和/或上诉机构意见,阐述了该规则的演进,并归纳了在适用该一般规则对某一“必需”条款进行分析时,相关要素的认定、事实和证据的权衡等问题的基本要点。法律解释的目的,在于相关法律规定的适用。对“必需”条款的解释和分析,其目的同样是在具体案件中结合其解释,援用“必需”条款作为违反GATT规定义务的合法依据。而“必需”条款的相关判例已经表明,专家组或/和上诉机构在认定某一具体案件中的争议措施是否符合“必需”条款的语义时,往往会结合目的与方法等分析方法,对各方提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进行权衡分析。与国内程序法一样,在WTO争端解决程序中,举证责任对于查明事实有着重要作用。但是,WTO规则并未对举证责任问题进行系统全面的规定,只是在有限的条文中明确了证据认定方法和证据分析的原则性问题,这就需要对WTO已明确的与举证责任有关的条文进行解释。事实上,专家组和/或上诉机构正是通过大量的争端解决案件,在对WTO有限证据规则进行解释的基础上,形成了一套举证责任分配和举证责任履行的程序规则,这些规则对于成员方在援用“必需”条款作为其合法依据,并确定对“必需”条款的证明要素和举证责任的完成问题,具有重要的确定性和预见性意义。“必需”条款判例中,不同成员方在援用“必需”条款时存在的不足,中国同样会存在,鉴于中国越来越多地参与到WTO争端解决的实践当中,为维护中国的合法利益,本文结合举证责任的相关分析,提出了三点启示:其一,加强对“必需”条款判例的归纳和研究(包括除GATT中“必需”条款外,GATS、TRIPS等相关协议中所涉及的“必需”条款判例);其二,结合“必需”条款的证明要素和举证责任,中国在举证方面,应当积极并有效履行“必需”条款语义中所包含的举证责任;其三,考虑到与举证相关的国内事实因素的影响,以及WTO贸易自由原则与国内合法贸易管制之间的博弈问题,在贸易管制方面,中国还应加强合法贸易管制措施的有效实施。
【关键词】:WTO “必需”条款 条约解释 举证责任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96.1
【目录】:
  • 摘要2-5
  • Abstract5-12
  • 导言12-18
  • 一、研究的背景和意义12
  • 二、问题的提出12-13
  • 三、国内外研究概述13-16
  • 四、研究方法16-17
  • 五、论文主要结构17
  • 六、论文的主要不足17-18
  • 第一章 WTO例外条款和条约解释概述18-23
  • 第一节 WTO中的例外条款18-19
  • 一、例外条款概念18
  • 二、一般例外概述18-19
  • 三、“必需”条款一般例外19
  • 第二节 条约解释概述19-21
  • 一、条约解释的标准19-20
  • 二、条约解释的原则20-21
  • 第三节 WTO中的条约解释21-23
  • 一、DSU第 3.2 条的适用21
  • 二、《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条、第32条的适用21-23
  • 第二章 GATT第20条“必需”条款的语义分析23-29
  • 第一节 GATT第20条起首部分分析23-25
  • 第二节 “必需”条款的语义分析25-28
  • 一、保护公共道德所必需25-26
  • 二、保护人类或动植物的生存或健康所必需26-27
  • 三、维护一致性所必需27-28
  • 第三节 本章小结28-29
  • 第三章 GATT第20条“必需”条款的分析演进29-41
  • 第一节 美国汽油案中“必需”条款分析29-31
  • 一、保护生存或健康的必需性分析29-30
  • 二、维护符合GATT规则的必需性分析30
  • 三、贸易歧视性或限制性分析30-31
  • 四、本案简评31
  • 第二节 欧共体石棉案中“必需”条款分析31-33
  • 一、保护人类健康的必需性分析31-32
  • 二、贸易歧视性或者限制性分析32
  • 三、本案简评32-33
  • 第三节 韩国牛肉案中“必需”条款分析33-35
  • 一、维护符合GATT法律的必需性分析33-34
  • 二、符合“必需性”的要件分析34
  • 三、本案简评34-35
  • 第四节 巴西翻新轮胎案中“必需”条款分析35-38
  • 一、保护生存或健康的必需性分析35-36
  • 二、贸易歧视性或限制性分析36-37
  • 三、本案简评37-38
  • 第五节 中国出版物市场准入案“必需”条款分析38-40
  • 一、保护公共道德的必需性分析38-39
  • 二、本案简评39-40
  • 第六节 本章小结40-41
  • 第四章 GATT第20条“必需”条款证明及对中国启示41-50
  • 第一节 援用“必需”条款的证明要素41-43
  • 一、合目的性的证明41-42
  • 二、适当性的证明42
  • 三、最少限制性的证明42-43
  • 四、贸易相对自由的证明43
  • 第二节 援用“必需”条款的举证责任43-46
  • 一、举证责任的分配43-45
  • 二、举证责任的履行45-46
  • 第三节“必需”条款举证责任对中国的启示46-50
  • 一、加强对判例的归纳和分析46-47
  • 二、积极和有效履行举证责任47-48
  • 三、规范并有效实施合法的贸易管制措施48-50
  • 结语50-51
  • 参考文献51-56
  • 后记56-57
  • 附录57-60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3条

1 张乃根;;论WTO争端解决的条约解释[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01期

2 冯兵,黄涧秋;论WTO争端解决活动中的法律解释[J];法学评论;2002年01期

3 贺小勇;;理性看待“原材料案”的法律解释问题[J];国际贸易;2012年11期



本文编号:948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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