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跨国公司的国际法主体资格
本文关键词:论跨国公司的国际法主体资格,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南昌大学》 2015年
论跨国公司的国际法主体资格
余灵芝
【摘要】:从国家为唯一国际法主体,到政府间国际组织、争取解放的民族等逐渐获得国际法主体资格,国际法主体的发展轨迹说明国际法主体绝非一成不变。不断发展的国际社会使得国际法主体迎来了扩张时代,甚至个人的国际法主体资格也为许多著名学者所赞同。当今,跨国公司异军突起,以惊人的速度在全球进行扩张,它们对国际社会经济、文化、政治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种影响既有负面的也有正面的,跨国公司实质上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重要成员。为了国际社会的和谐、安定以及持久和平的发展,有必要对跨国公司以法律的方法进行专门的管理、引导。而现有的国内法对跨国公司组成部分的监管总是力不从心,认可跨国公司的国际法主体地位,把跨国公司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国际法的管制已经成为必要。笔者试从理论层面探讨跨国公司成为国际法主体的可能性,通过例举实例论述跨国公司成为国际法主体的可行性和必然性,深化对此问题的了解。以期对此问题的研究有所裨益。
【关键词】:
【学位授予单位】:南昌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9
下载全文 更多同类文献
CAJ全文下载
(如何获取全文? 欢迎:购买知网充值卡、在线充值、在线咨询)
CAJViewer阅读器支持CAJ、PDF文件格式
《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
同方知网数字出版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清华大学 84-48信箱 知识超市公司
京ICP证040441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京)字008号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新出发京批字第直0595号
订购热线:400-819-9993 010-62982499
服务热线:010-62985026 010-62791813
在线咨询:
传真:010-6278036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475号
本文关键词:论跨国公司的国际法主体资格,,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95662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uojifa/956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