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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规范与合同效力

发布时间:2017-04-13 21:32

  本文关键词:强制规范与合同效力,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但立法和司法解释均未对“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作出明确的界定,导致司法实务中对“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认定存在较大争议,进而引发强制规范与合同效力之间关系的探讨。国家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必然对经济社会进行必要的管制,包括对契约自由予以必要之限制并对合同效力予以必要的调整;合同效力的法定性也注定其必然会接受强制规范的干预。但是,强制规范对合同效力的干预并非恣意和不受限制的,民事领域历来就存在着对强制规范的界定,我国的发展趋势更是日渐趋严,强制规范对于合同效力的直接干预被限缩在较为狭小的空间内。然而,对强制规范的过度界定,又导致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受到严重挑战,因为一方面我们要认可强制规范在行政法领域的法律效力,另一方面又要排除强制规范在民事领域的干预,于是对于同一个法律行为,同一法律规范在不同法律领域产生了截然不同的法律评价,这显然是健全的统一法制体系无法接受的。于是,需要一定程度上承认强制规范在民事领域的干预效力,以达到民事与行政法领域的统一。而民事与行政法领域的统一势必落脚在合同效力这一焦点上,即必须从合同效力的本质入手,当强制规范阻却合同约束力产生时或阻却当事人的合同请求权成立时,当认为该合同效力遭强制规范的否定性评价,进而在民事领域存有认定其无效之必要。当然,强制规范对合同效力的评判,并不简单地区分有效或无效,在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法治社会,当允许合同效力存在缓和之空间和可能,以缓和强制规范对合同效力所产生的激烈干预。当合同明确被强制规范阻却发生法律效力时,,民事领域所需要的不仅是简单地宣告合同无效,真正重要的还在于对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进行恢复,对因此而产生的纷争予以化解。
【关键词】:强制规范 效力规范 取缔规范 合同效力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923.6
【目录】:
  • 摘要4-5
  • Abstract5-9
  • 导言9-10
  • 第一章 强制规范的必要性10-12
  • 一、 规范产生的目的10
  • 1. 自由的界限需要法律规范界定10
  • 2. 法律规范对自由的调整主要为负面限制10
  • 3. 强制规范通过对契约效力作出否定性评价以达到调整效果10
  • 二、 合同效力需以法律规范为前提,以不违反法律规定为条件10-12
  • 第二章 强制规范的界定12-16
  • 一、 域外的强制规范界定经验13-14
  • 二、 我国的强制规范界定14-16
  • 第三章 强制规范的困境16-21
  • 一、 界定强制规范与法制统一性的矛盾16
  • 二、 界定强制规范导致的司法实践困境16-18
  • 三、 界定强制规范导致违约责任理论无所适从18-19
  • 四、 效力规范和管理规定区分不明确19-21
  • 第四章 强制规范之解题21-24
  • 一、 对当前强制规范界定的反思21
  • 二、 以合同效力为支点界定强制规范21-24
  • 1. 强制规范并无位阶区分22
  • 2. 强制规范并无“效力规范”和“取缔规范”区分22-23
  • 3. 判断强制规范是否阻却合同效力,当以合同成立时双方所表达之意思表示为准23
  • 4. 强制规范阻却请求权成立时,据以提出请求权之约定无效23-24
  • 第五章 强制规范的缓和24-26
  • 一、 强制规范干预缓和之必要性24
  • 二、 强制规范干预缓和之类型24-26
  • 1. 部分无效24-25
  • 2. 无效之补正25
  • 3. 无效之转换25-26
  • 第六章 强制规范的后果26-32
  • 一、 合同尚未履行时之后果26-28
  • 1. 关于缔约过失责任26-27
  • 2. 当事人违反强制规范的责任27-28
  • 二、 合同已履行的后果28-32
  • 1. 返还财物的请求权基础29-30
  • 2. 返还财物的变通30-31
  • 3. 不当利益的处理31-32
  • 结语32-33
  • 参考文献33-36
  • 后记36-37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程国彬;;合同效力内涵与效力基础[J];鞍山科技大学学报;2006年02期

2 黄忠;;无效民事行为效力转换制度研究[J];法商研究;2007年02期

3 吴光荣;;行政审批对合同效力的影响:理论与实践[J];法学家;2013年01期

4 李红伟,李冬云;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研究[J];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1年01期

5 王利明;合同法的目标与鼓励交易[J];法学研究;1996年03期

6 季桥龙;刘洁;;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解释方法研究[J];南京财经大学学报;2006年03期

7 王利明;关于无效合同确认的若干问题[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年05期

8 陈鹏;;浅析合同效力之根源[J];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年02期

9 崔建远;;我国合同效力制度的演变[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年02期

10 王春刚;;论违反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效力[J];许昌学院学报;2008年03期


  本文关键词:强制规范与合同效力,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304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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