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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船合同法律性质研究

发布时间:2021-04-09 11:24
  合同性质对合同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合同的法律适用上,包括程序法、冲突法和实体法三个方面。因为本文仅涉及造船合同是买卖合同或是承揽合同,所以本文只对这两种合同在法律适用上的区别进行论述。对造船合同的性质,国外的观点有两种:买卖合同或是承揽合同。而我国学者似乎根据合同是否是有涉外合同,而将国内造船合同定性为承揽合同,将涉外造船合同定性为买卖合同。因此,有必要对造船合同性质深入研究。将造船合同定性为不同性质的合同的原因主要在于区分买卖合同和承揽合同的标准不同,虽然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有着明显的区别,但两者也存在许多相似之处,这给实践中从事法律实务的律师和法官办理案件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作者认为,有必要从买卖合同和承揽合同的本质属性中寻找两者的区分标准。根据合同特点,买卖合同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而承揽合同属提供劳务、交付劳动成果的合同。可见,标的物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正是买卖合同和承揽合同的本质区别,应以此作为区分标准。然而要判断造船合同下船舶所有权是否转移,首先需要明确所有权如何产生、产生时权利归属等问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物权法理论中寻求答案。将物权变动理论运用到船舶建造之中,本文得出船舶所有... 

【文章来源】:大连海事大学辽宁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5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引言
    1.1 概述
    1.2 研究造船合同性质的意义
        1.2.1 合同性质在实体法上的意义
        1.2.2 合同性质在程序法上的意义
        1.2.3 合同性质在冲突法上的意义
    1.3 国外对造船合同的定性
    1.4 国内对造船合同的定性
第2章 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的本质区别——合同标的物所有权是否转移
    2.1 承揽合同概述
        2.1.1 承揽合同的法律性质
        2.1.2 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
        2.1.3 承揽合同的分类
    2.2 买卖合同概述
        2.2.1 买卖合同的法律性质
        2.2.2 买卖合同的分类
    2.3 承揽合同和买卖合同的区分标准
第3章 造船合同下的物权变动
    3.1 概述
        3.1.1 物权变动的概念
        3.1.2 物权变动的原因
        3.1.3 物权变动的理论模式
        3.1.4 物权变动的原则
    3.2 物权变动制度的价值定位
        3.2.1 物权变动制度的价值
        3.2.2 物权变动制度的价值冲突
    3.3 加工制度详述
        3.3.1 加工的基本原则
        3.3.2 加工的构成要件
        3.3.3 因加工所生之物的所有权归属
        3.3.4 加工的物权效果
第4章 造船合同的性质
    4.1 建造中的船舶所有权
        4.1.1 建造中的船舶
        4.1.2 建造中的船舶所有权
    4.2 船舶所有权
    4.3 船舶所有权产生时权利归属
    4.4 造船合同性质
    4.5 船舶所有权转移
        4.5.1 船舶所有权转移时间
        4.5.2 船舶所有权转移与船舶登记制度
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致谢
研究生履历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船舶建造中的船舶状态及其法律属性[J]. 李志文.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01)
[2]关于买卖合同的几个问题[J]. 张玉敏.  现代法学. 1989(04)

博士论文
[1]船舶所有权法律制度研究[D]. 李志文.大连海事大学 2005

硕士论文
[1]论船舶建造合同中试航阶段的法律问题[D]. 常松.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03



本文编号:3127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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