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合同法论文 >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三条的适用范围研究

发布时间:2017-04-19 21:20

  本文关键词: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三条的适用范围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三条自制定之初就是针对《合同法》第132条之反面适用的情形,同时也是将来物买卖合同效力的创设。另外,我国目前还未承认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区分原则,而且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法律位阶低于法律,其不能改变《合同法》第51条关于无权处分合同效力的规定。因此,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三条不是对无权处分合同效力的规定,其适用范围应当是除无权处分合同之外的出卖人没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情形: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出卖抵押物、共同共有人出卖共有财产、所有权保留合同和将来物买卖合同等。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三条适用特征为出卖人在签订合同时对标的物不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买受人为善意和有偿合同。在具体适用情形中:第一,共同共有情形中,探讨了夫妻共同共有、遗产共同共有、合伙共同共有和拆迁安置房共同共有四中情况下出卖人没有所有权或处分权时买卖合同第三条的适用。第二,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物情形中,在不动产抵押已登记时,在抵押人与买受人约定解除不动产抵押权的情形下才适用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三条。在动产抵押权已登记时,买受人签订合同时明知动产设有抵押权时不适用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三条,但善意的买受人和抵押人承诺解除抵押权的除外。在动产抵押权未登记时,买受人取得标的物无负担的所有权,不适用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三条。第三,在所有权保留合同中,当标的物为特殊动产时,分为两种情形:标的物已转移登记至买受人,此时买受人擅自出卖标的物给第三人不属于无权处分,适用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三条;标的物未转移登记至买受人,此时买受人擅自出卖标的物属无权处分。当标的物为非特殊动产时,买受人具有占有的权利外观,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交易安全,适用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三条。第四,将来物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分成不存在、存在但属无主物和存在但属他人之物。标的物不存在时,买受人应当对标的物的状态有所认识;标的物存在但属无主物时,合同应当不属于自始不能;标的物存在但属他人之物时,应当与无权处分买卖合同作出区分。当出卖人因不能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或处分权时买受人得以适用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三条要求出卖人承担责任。
【关键词】: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三条适用范围 无权处分
【学位授予单位】:中央民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3.6
【目录】:
  • 摘要3-5
  • ABSTRACT5-9
  • 引言9-14
  • 第一章 共同共有人擅自出卖共有财产14-25
  • 第一节 共同共有人对共同财产的处分权受限制15-22
  • 一、夫妻共同共有16-17
  • 二、遗产共同共有17-18
  • 三、合伙共同共有18-20
  • 四、拆迁安置房共同共有20-22
  • 第二节 共同共有人擅自转让共有物时买受人善意22-25
  • 一、夫妻共同共有22-23
  • 二、合伙共同共有23-24
  • 三、遗产共同共有24
  • 四、拆迁安置房共同共有24-25
  • 第二章 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物25-30
  • 第一节 抵押人对于抵押物的处分权受限制26-28
  • 一、抵押物为不动产27-28
  • 二、抵押物为动产28
  • 第二节 抵押人擅自转让抵押物时买受人善意28-30
  • 一、抵押物为不动产28-29
  • 二、抵押物为动产29-30
  • 第三章 所有权保留合同买受人擅自出卖标的物30-35
  • 第一节 所有权保留合同中买受人的所有权不完全30-33
  • 一、标的物为特殊动产31-32
  • 二、标的物为非特殊动产32-33
  • 第二节 所有权保留合同买受人擅自转让标的物时第三人善意33-35
  • 一、标的物为特殊动产33
  • 二、标的物为非特殊动产33-35
  • 第四章 将来之物的买卖合同35-42
  • 第一节 将来物买卖合同缔约时出卖人对标的物无所有权36-38
  • 一、标的物不存在36-37
  • 二、标的物存在但属无主物37
  • 三、标的物存在但属他人之物37-38
  • 第二节 将来物买卖合同买受人是善意38-42
  • 一、标的物不存在39
  • 二、标的物存在但属无主物39-40
  • 三、标的物存在但属他人之物40-42
  • 结语42-43
  • 参考文献43-46
  • 致谢46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3条

1 刘贵祥;吴光荣;;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之抵押物转让的效力[J];比较法研究;2013年05期

2 崔建远;;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不安抗辩、解除及债务承担[J];法学研究;2013年06期

3 姜凤武;贾宏斌;;不动产交易中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兼评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3条[J];人民司法;2012年17期


  本文关键词: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三条的适用范围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317151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hetongqiyue/317151.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a39b7***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