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上单务契约与双务契约研究
发布时间:2024-06-04 22:11
现代行政法的价值目标是私权利与公权力的平衡,这种平衡的侧重点在于控制行政权力。行政契约从订立到实施的整个过程,均允许双方当事人之间平等协商、互提条件,甚至讨价还价,其实质是在“自动寻找”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的最佳“临界点”,这种利益博弈在契约中则外化为契约主体权利与义务之具体配置与设计。契约与行政法相融之伊始,行政契约整体上呈现出一种混沌与无序,无论契约种类,抑或实际应用。由此,契约主体权利与义务之梳理和归类,对当前行政契约研究困境之消解,尤具意义和价值。因此,以契约类型为研究平台,寻求某种适当标准,对行政契约之权利与义务进行清晰描述,并建立起有章可循之规则适用体系,就契约在行政法中的真正融入而言,是应然,也是必然。 本文在对私法契约及行政契约类型概述之基础上,衔接私法上最典型之契约类型划分,对行政法上单务、双务契约展开深入研究。基于德国及我国台湾地区双务契约规定之成熟与先进,本文理性将其纳入考察视野。在行政法上单务、双务契约概念建构上,本文对私法上单务、双务契约之概念及识别标准进行了充分论证,提取了行政法上单务、双务契约概念套用之共性素材。以此为基本,本文正视行政法之个性,从特征上进一...
【文章页数】:4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引论:行政单务、双务契约研究之缘由
第一章 契约类型之概述:从契约到行政契约
第一节 契约之一般类型
第二节 行政契约之基本分类
第二章 行政法上单务、双务契约概念之界定
第一节 德国及我国台湾地区规定之考察及评析
第二节 单务、双务契约概念之梳理与界定
一、单务契约与双务契约之私法检讨
二、行政法上单务、双务契约概念及特征
第三章 行政法上单务契约形式及实证
第一节 公权力委托契约
一、公权力委托契约之缔结
二、公权力委托契约之履行
第二节 行政承诺契约
一、纯授益性行政承诺契约
二、附条件行政承诺契约
第三节 公益赠与契约
一、公益赠与契约之含义
二、公益赠与契约之履行
第四章 行政法上双务契约规则及应用
第一节 行政系统内之双务契约
一、缔约方系互不隶属行政主体
二、缔约方系上、下级行政主体
三、缔约方系行政主体与其职能机构或公务人员
第二节 行政系统外之双务契约
一、缔约方系行政主体与不相隶属的团体或个人
二、缔约方系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
三、缔约方系纯粹私人
第五章 小结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3989238
【文章页数】:4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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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引论:行政单务、双务契约研究之缘由
第一章 契约类型之概述:从契约到行政契约
第一节 契约之一般类型
第二节 行政契约之基本分类
第二章 行政法上单务、双务契约概念之界定
第一节 德国及我国台湾地区规定之考察及评析
第二节 单务、双务契约概念之梳理与界定
一、单务契约与双务契约之私法检讨
二、行政法上单务、双务契约概念及特征
第三章 行政法上单务契约形式及实证
第一节 公权力委托契约
一、公权力委托契约之缔结
二、公权力委托契约之履行
第二节 行政承诺契约
一、纯授益性行政承诺契约
二、附条件行政承诺契约
第三节 公益赠与契约
一、公益赠与契约之含义
二、公益赠与契约之履行
第四章 行政法上双务契约规则及应用
第一节 行政系统内之双务契约
一、缔约方系互不隶属行政主体
二、缔约方系上、下级行政主体
三、缔约方系行政主体与其职能机构或公务人员
第二节 行政系统外之双务契约
一、缔约方系行政主体与不相隶属的团体或个人
二、缔约方系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
三、缔约方系纯粹私人
第五章 小结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3989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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