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的加发经济补偿金的现行效力及适用的探讨
发布时间:2017-07-06 20:09
本文关键词:对《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的加发经济补偿金的现行效力及适用的探讨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之后,对《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办法》所规定的加发经济补偿金的现行效力及适用问题,司法实践中各地裁判不一,有的认为有效,有的认为已经失效。作为一名法律援助律师,在接待咨询及援助代理中,笔者也常常遇到咨询人、援助申请人提出该项咨询及请求事项,但未得到支持,为了更好的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本文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办法》等相关法律、规章及相关文件进行深入研究,对《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办法》所规定的加发经济补偿金与现行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加付赔偿金进行比较分析,对《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办法》的"规定的时间内"的内涵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此外还对其适用范围进行了分析,望对现行司法实践有借鉴意义。
【作者单位】: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泰达公证处;
【关键词】: 加发 经济补偿金 效力性 冲突
【分类号】:D922.5
【正文快照】: 王某系某大型汽车制造企业的工程师,2008年9月30入职,月工资5000元,工资发放方式为企业每月10日将上月工资打至其工资卡。最近一次劳动合同期限为2012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2014年9月29日,企业通知合同于9月30日到期后将不再与王某续签劳动合同,9月30日企业与王某办理了终,
本文编号:527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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