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程序中未到期租赁合同处理规则研究
发布时间:2017-08-23 18:26
本文关键词:破产程序中未到期租赁合同处理规则研究
【摘要】:租赁合同是一种重要的合同类型,在合同法上对这类合同有一些特殊的规定,例如“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规则,这些规则使承租人的租赁权得到更好的保护。在破产程序中该如何处理未到期租赁合同,与此相关的处理规则规定在我国《破产法》第18条中,该条款赋予管理人对租赁合同是否继续履行进行选择的权利,这一做法会破坏原有租赁关系并且无法有效保护承租人的租赁权,实践中也会产生许多问题。因此,需要借鉴世界上主要发达国家的立法经验,对于未到期租赁合同建立特殊的处理规则,更有效保护承租人的租赁权以及平衡各方利益。本文遂从破产法上未到期租赁合同处理规则的理论性探讨出发,逐步深入阐述了现行处理规则与合同法上相关规则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分出租人破产、承租人破产两种情形对未到期租赁合同处理规则立法上所需补充、细化之处逐一探讨,通过对管理人选择权行使条件与结果的具体设计完成各方当事人利益保护之间的平衡。整篇论文除序言以外,分为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未到期租赁合同处理规则理论基础进行探讨,是研究相关制度的前提。这一部分首先从租赁权性质争议入手阐明了租赁合同最大的特殊性在于租赁权物权化,并且进一步介绍了这一特殊性的表现。在明确租赁权物权化这一特征的基础上,第一部分进一步从破产法的角度说明租赁权在破产程序中应该得到特殊保护,“买卖不破租赁”规则和“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规则在破产法上同样应予以适用。第二部分介绍并分析了主要发达国家破产法中相关的处理规则,并且总结了值得我国借鉴的一些内容。在德日两国立法中都把出租人破产和承租人破产这两种情形加以区别规定,在英美两国的立法中更加注重对出租人解除权的限制。第三部分首先将我国现行处理规则概括为两种情况:一是管理人选择解除该租赁合同;二是管理人选择继续履行该合同。以此为基础进一步阐述了该规则与合同法其他制度的冲突及产生的问题:一是在承租人破产的情形下管理人选择权与出租人解除权之间存在冲突;二是在出租人破产情形下管理人解除权与承租人租赁权之间的冲突。第四部分对破产法下相关处理规则提出了完善建议,可以按照承租人一方破产与出租人一方破产这两种情况加以区别规定。一方面当承租人破产时,要求限制出租人的解除权和取回权并且允许管理人可以转让未到期租赁合同;另外一方面当出租人破产时,需要限制管理人的解除权并且允许管理人带租约出售租赁物,转让时适用合同法上“买卖不破租赁”规则及“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规则。
【关键词】:破产程序 未到期租赁合同 待履行合同
【学位授予单位】:辽宁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D922.291.92
【目录】:
- 摘要5-6
- ABSTRACT6-10
- 序言10-11
- 一、破产法上未到期租赁合同的特殊性11-14
- (一) 租赁合同的特殊性——租赁权物权化11-12
- 1. 租赁权性质争议11-12
- 2. 租赁权物权化表现12
- (二) 租赁权物权化在破产程序中的适用12-14
- 1. 承租人破产情形下的适用13
- 2. 出租人破产情形下的适用13-14
- 二、主要发达国家未到期租赁合同处理规则及评价14-17
- (一) 主要发达国家未到期租赁合同处理规则14-16
- 1. 美国《破产法》对未到期租赁合同的处理规则14
- 2. 英国《破产法》对未到期租赁合同的处理规则14-15
- 3. 德国《支付不能法》对于未到期租赁合同的处理规则15
- 4. 日本《破产法》对于未到期租赁合同的处理规则15-16
- (二) 对主要发达国家未到期租赁合同处理规则的评价16-17
- 1. 区分出租人破产和承租人破产两种情形16
- 2. 区分“拒绝履行”与“解除合同”两种模式16
- 3. 出租人破产时注重对管理人选择权限制16-17
- 4. 承租人破产时对出租人解除权限制17
- 三、我国对于未到期租赁合同处理规则的立法及缺陷17-22
- (一) 我国对于未到期租赁合同的处理规则17-19
- 1. 管理人选择解除合同17-18
- 2. 管理人选择继续履行合同18-19
- 3. 合同相对人催告管理人做选择19
- (二) 我国现行处理规则的缺陷分析19-22
- 1. 承租人破产情形下相关缺陷分析19-21
- 2. 出租人破产情形下相关缺陷分析21-22
- 四、完善我国未到期租赁合同处理规则的法律建议22-26
- (一) 承租人破产的情形22-24
- 1. 限制出租人解除权22-23
- 2. 允许管理人转让未到期租赁合同23-24
- (二) 出租人破产的情形24-26
- 1. 限制管理人解除权24-25
- 2. 允许管理人带租约出售租赁物25-26
- 结语26-27
- 参考文献27-30
- 致谢30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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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726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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